一、工作方法 1、劳动关系
签订劳动合同、入离职手续的办理及注意事项告知。按需求提供上门服务。 2、薪资发放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工薪资标准、考勤,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办理工资卡,提供保密工资单。提供其他和薪酬服务有关事项。 3、社会保险
代理社会保险的登记,代办缴费证明及个人信息变更,代理社会保险增减、不交及转移手续。代办社保卡。代理社会保险基数变更及其他报销手续。提供社保金额查询方式,各项保险政策咨询和新政策宣传。协助年度社保审计工作,提供年度社保基数的计算和申报,按要求提供社保对账报告。处理社会保险纠纷、异常情况。办理死亡人员的各项保险清算。其他与社会保险有关的事项服务。 4、档案管理
档案保管,协助人事档案关系的转移手续办理。协助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声明。提供劳动/人事法规及政策咨询。 5、劳务纠纷处理
处理劳动纠纷,参与劳动仲裁和诉讼。
6、工伤手续办理
办理工伤认定手续,负责员工工伤医疗费的报销手续。 7、办理退休
按照国家政策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提供上门服务。 8、已退休、退养人员保险
按需求为已退休、退休返聘人员办理人身伤害意外险,签订相关协议 9、政策咨询
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和法规咨询。 二、服务标准
为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客户的满意度,我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高质量、高标准来要求,确保服务标准的明确性、可衡量性以及及时性。 1、人员安排方面
项目经理会定期对员工工作情况及工作状态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员工动向,分析员工的稳定性,根据员工工作的稳定程度,我公司会进行一定的岗位人员安抚。 2、人员管理方面
我们将对服务人员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
3、人员纠纷方面
若人员出现纠纷事件,我单位将第一时间出面解决,并根据事态
快速制定解决方案,根据单位意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事情拖延、扩大负面影响、 4、员工待遇享受方面
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出现医疗或工伤事故,我单位将全权负责事故处理及后续的人员医疗或工伤的待遇申领工作,确保员工待遇享受。 5、业务创新方面
创新基层管理模式,提升人员服务效能。 三、保障措施
(1)为规范服务流程,改进服务质量,我们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针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书面信息反馈,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完善。
(2)我司积极协助进行绩效考核、薪酬制定,并开通咨询电话、电子邮箱,长期面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1、加强与招标单位和招投标中心的沟通,项目服务期内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2、加强与招标单位的对接,了解需求,不断完善解决方案。 3、充分发挥公司自有资源优势, 重点保证投标项目顺利完成。 4、充分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做好特殊情况下的预准备工作。
5、增加项目管理人员投入,加强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及服务性;
6、增强服务人员培训,包括人员素质及工作等方面; 四、管理机构运作方案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 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
2、分析考察:(业务部)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
①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办理有关证件及从业手续。 ②录用年龄、性别要求。 ③身体状况要求。
④对学历层次高,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 ⑤工作环境。
3、提出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方案(商务部制定:制定相关社保政策、进行社会调研等);
4、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方案;
5、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6、实施,组织人员,提供服务:组织员工招聘,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行政及客户部门,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之各项约定;并向用工单位提供服务。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审批表》。 7、服务管理: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考勤、薪资、保险、绩效、离职等。
A、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B、进行驻厂管理岗前培训,解释用工单位基本状况,然后 根据双方要求条件进行匹配至厂;
C.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需要提供入职登记表,人事部门建立人力数据库管理,办理参保计划等;
D.应将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管理范畴,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培训、检查及监督管理。
8、日常管理:由驻厂代表和用工单位代为管理。报送《新增人员通知书》、《人员名册》员工考勤等 9、人员离职管理
A、自行辞职,由员工向公司提前一月提出辞职申请,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后签订辞退协议,结算薪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再安排就业。辞退流程:
(1)、首先由辞职人向公司客服专员(驻厂老师)及用工单位提出辞工书,
(2)、公司挽留无效后)由公司相关手续(人事专员签字、主管签字、经理签字)及用人单位审批,
(3)、核定其用工工时,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4)、人事档案专员办理人力资源数据库调出。
(5)、辞职申请人需要提交工资委托书(需签字加手模,以及 身份证复印机件、银行卡复印件等)、发放其剩余工资及进行回访。 B、由于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条件或员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由
用工单位向公司提出解除用工关系,经协商后更换人员或解除用工协议签订《用工岗位人员替换审批表》,并结算有关薪资、费用。再由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C、由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工单位应提前 30 天履行相关告知手续,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根据《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五、档案资料建立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1、 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1、 综合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 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综合部; 2)向综合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 各部门主管人员
1)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2) 各部门经理/副总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五、工作程序 1、 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 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
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综合部移交。 3)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4)档案资料的标识
综合部及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2、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 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 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 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⑶ 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3、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 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 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
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4、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 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经理和部门分管副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综合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5、 档案管理细则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
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 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 各种实物档案;
⒂ 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6、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2)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综合部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
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7、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1)即时归档: a)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2)定期归档
a)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综合部; b)部门每年 3 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综合部; (3)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
a)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c)每年 3 月底前必须向综合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综合部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 8、档案交接 ⑴部门内档案交接
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
《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
综合部见证。
9、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b)综合部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c)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10、档案保管
a)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政中心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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