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便道安全要求
一、施工便道应根据运输荷载、使用功能、环境条件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得破坏原有水系、降低原有泄洪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6.5m。
2、单车道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4.5m,并宜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设在视野良好地段,间距不宜大于300m。设置错车道路段的施工便道宽度宜不小于6.5m,有效长度宜不小于20m。
3、路拱坡度应根据路面类型和现场自然条件确定,并应大于1.5%。
4、施工便道应根据需要设置排水沟和圆管涵等排水设施。
5、施工便道在急弯、陡坡、连续转弯等危险路段应进行硬化,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需要设置防护设施。
6、施工便道中易发生落石、滑坡等危险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防护设施。
二、施工便道与既有道路平面交叉处应设置道口警示标志,有高度限制的应设置限高架。
三、施工便桥应根据使用要求和水文条件进行设计,并应设置限宽、限速、限载标志,建成后应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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