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填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充填工应熟悉作业章程规程内容,掌握充填的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在充填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时下能,用长柄工具敲帮问顶,找掉危岩、活矸,并补齐缺失支柱。
第3条 随时观察工作面顶板动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发出警报,并撤出所有人员,待顶板压力稳定后,由班(组)长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抢筑处理。
第4条 充填夜航带的规格尺寸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
第5条 充填带要下让宽上窄垒成斜面,大块矸在外,小块矸在内,中间要填满接实,严禁用煤炭或其它可燃物作充填材料。
第6条 垒砌矸石带(墩)要在挂篮区内作业,随垒随回临时支柱,严禁空顶作业。顶板破碎处可先支木支柱或托板梁,将正规支柱替换下来。回柱时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7条 工作面倾角在15度及以上时,应在矸石带下方紧贴矸石带支设走向拦碴密集。
第8条 严禁人员进入采空区,严禁用炮崩的这种方式处理大块矸石。
第9条 垒砌矸石带与其他工序的长短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与工作面推进速度相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 备齐锨、镐、锤、注液枪、卸载手把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性能可靠。 四、垒砌矸石带(墩)作业 (一)工作面内矸石带(墩)充填
第11条 充填作业每组至少两人,一人监护安全,一人操作,作业人员要在可靠电焊的支护下作业。作业中须随时进行敲帮问顶和处理安全,作业点的上方要作好走向密集,防止煤块和物料下滑偷窃。 第12条 充填前按作业规程规定确定充填位置,走向拦碴密集的间距、柱距、倾斜角度、充填高度、接顶厚度等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参数进行设置。
第13条 充填前要清理好充填基础和人员紧急避险退路,将码砌矸石带(墩)处的底煤、碎矸、木料等清理干净。
第14条 等物矸石时要前后观察,相互配合,以防矸石砸伤人员。 第15条 矸石带的厚度和倾角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按自下而上的顺序垒砌矸石带,垒砌时下侧要首先接顶,然后自下而上逐步接顶至作业规程的宽度(厚度)。
第16条 禁止在水洞内取矸码墩。
第17条 采取挑顶或卧底取码墩充填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1)打眼要在有支柱(架)掩护下进行,发现顶板有危岩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2)炮眼深度、角度、间距、炮眼装药量和每次放炮个数及放炮警戒、放炮距离等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严禁站在套子里放炮。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等管理制度。
(4)取矸时必须由里向外仔细检查顶板并使用长柄工具去勾取矸石。 (二)采后子风眼封闭
第18条 采后子风眼必须按作业规程其要求及时进行封闭。 第19条 将子风眼内残留的浮煤清理干净,检查顶板安全状况,掺补齐支柱,清理好人员避险安全退路。
第20条 封闭时要在眼口先设置一排挡柱,并在挡柱上铺一层笆片,其设置参数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21条 充填矸石用的矸石要事前准备好,私自严禁人员进入采空区内取矸。
第22条 充填矸石带沿倾向方向的充填厚度、接顶宽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为防止漏风,用处时要用武之地用水泥砂浆或黄泥砌筑。
五、收尾工作
第23条 垒砌完成后,要把周围补回矸石清理干净,未用完的矸石可堆放在矸石套子内或机巷待用。不得将矸石装入输送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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