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2014年9月(中) 论监理在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 ’张宇裴艳岭 (河南保利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0) 摘要: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包括建设单住、设计单位、A.z-单位、质监机构和监理单位等,监理工程师除了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监理流程的有效执行,还 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灵活处理各方关系的应变能力,监理的工作就是通过组织协调,使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有力配合。使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关键词: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监理工程师 监理与工程建设 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批准 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 一、性的区别,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建设监理 是社会行为,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 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质 量监督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监督管理主体对 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 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 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 程度。 工程建设实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对工 项目系统内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 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 监督管理的行为。 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正确理解、 关系。要做好监理的协调工作,首先要清楚 灵活掌握,公正、公平地处理与参建各方的 监理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关系,使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互配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 合、相互支持,更好地实施“四控制、两管 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 理、一协调”,创造良好的监理环境,搞好 依据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授权的范围内, 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 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 任务。 旨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的组织协调作用 在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监 (一)质量和安全 理时,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问的关系是监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 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没有委托设计监理 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 时,双方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 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 监理单位应及时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处理 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 设计变更,设计单位的有关通知、图纸、文 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 件等须通过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施工 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责任区分边界模糊 单位需要修改设计时,也必须通过监理单 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工作应 位、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或修 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 改。 做好纠偏工作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强 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 化对安全隐患采取的预控措施,防患于未 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按照建设监理 然,而且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制度,在工程建设的三方关系中,监理单位 (二)进度监控 与施工单位之间不是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不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 得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二者之问的关系是 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 通过施工合同确立的,合同中明确授权了监 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 理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监理单位依照国 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 家、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施总进度计划,事前协调,围绕分解的各单 及批准的建设计划、施工合同等进行监理。 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保证总工期目标的 施工单位在执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自 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 觉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为 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 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合作与方便,按规定提 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 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 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 师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单位的 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 委托权限,并在这个权限范围内检查施工单 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 位是否履行合同职责,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技 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术、进度和投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在工程 (三)投资管理 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公正、公平的第三方,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 要注意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正确处理 杂,设计布点堪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 工程款支付、验收签证、索赔和工程设计变 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 更等问题。 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 质量监督机构与监理单位的工作都属 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工程 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两者在 参加质量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产生的额外 性质、职责、权限、方式和内容方面有原则 工作,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 352 (四)平衡能力 一项工程往往有不同专业施工队伍同 时在场施工,既有总包又有分包,加上设计、 材料供应等,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质 量目标。所有这些都要监理工程师去协调平 衡,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三、协调与参建各方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合同双方 的当事人。监理单位派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 进行监理,其监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予的, 监理合同的目标体现了建设单位的意志,在 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遵循“守 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服务宗旨,要提 供积极热情地服务,围绕监理合同的目标努 力工作,尊重建设单位的合理意见,真实有 效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 理的关系。监理单位的工作对象主要是承包 人,两者关系正常和谐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 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依法办事维护承包人 的正当权益,对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 或过于压低工程造价等个别行为,要敢说敢 管;和承包人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处事 的良好的合作氛围;时刻遵循监理工程师职 业道德守则,公正廉洁、杜绝卡压。 监理的协调工作不是做和事佬,不是站 在任何一方去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更不是无 原则的调和,而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本着 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对工程建设有利、对工 程质量有利、对工程安全有利的事。作为现 场监理要有洞察事态的能力,把可能发生的 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以监理协调就是 要调整、疏通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工程 项目参建单位衔接层面上的矛盾,让各方面 相互了解,共同合作,以完成预定的目标。 四、结语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 面面,监理人员在做协调工作时,一定要正 确认识各方的相互关系,把握原则、理清思 路,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方法、技巧,加强 各方的协调沟通,有效地保证监理目标的达 成。同时,监理人员还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 专业知识和交流技巧,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和职业素养,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把 组织协调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