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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2020-07-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范文5篇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1 一转眼,一个星期又快过去了,今天又到了周五,一周的工作接近尾声了。今天天气有点灰,气温有所下降。虽然天气有点寒冷,但是也减弱不了我工作的热情。今天的任务还是整理卷宗,毕竟上次所提交的离婚协议还存在很多错误问题。刘律师说我们的写作能力水平比较低,都是习惯电脑打字,思维定死了,而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所以,今天上午我还是按要求整理案卷,并且整理出一套关于债权债务纠纷案卷的写作技巧,等到了下午的时候,我就去请教刘律师的助理,希望在他身上找到自己更多的写作缺陷和更规范的写作技巧。今天我又验证了那句“实践出真知”的道理,虽然已经上过了法律文书的课程,但是到了真正下笔的时候,脑袋却一片空白,无从下手。看来,往后的日子里,要多多向各位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请教了。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2 今天是星期一,按照公司的惯例会召开一个晨会,主要是交代新一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上周工作的进度。今天提前到达公司,为了万无一失,我再检查了一次我的工作报告。在会议期间,刘律师提出了一个有创意的想法,为了加深各位法律工作者的理论认识和培养我们实习生的语言组织能力等,计划从今天开始以后每个工作日下午5点钟展开一个法律知识培训课,并由实习生轮流授课,授课内容按周计划进行。但是今天先由刘律师亲自讲解关于法理学知识。记得法理学的课程是大一的时候学习的,上课的第一节课老师就说到法理学是一个既综合又独立的学科,虽然是法律的入门基础,但是其内容会融汇于每个部门法,并且是个难懂难体会 的学科。等到了四年之后我发现当初老师所言甚是,现在有一个好机会让我再次重温法理学的知识,我忽然有种深深的期待与怀念。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3 20xx年7月13日 星期四

经过了几天的接触,和刘老师已经比较熟识了,所以今天刚一开始就兴致勃勃与他聊起来。聊我的大学生活,聊我这几天的实习见闻,聊中国的法制环境,还有我们共同感兴趣的民商法。

由于与他的距离近了,才发现他一直在看的是统一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原来他还没通过司法考试。怪不得在整理案卷时,只是在书记员的项目看到他的名字。

聊了会司法考试,刘老师把话题带回了校园。 “不说这个了。说说你们在学校都学什么吧?”

“学的很多,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三大诉讼法几乎经常用的都学。”

“你最感兴趣的是哪科?”

“民商法吧,尽管有的特别难懂。”

“你们有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应该好好学呀,过了司法考试进法院工作就容易些了!”

我心里一想,学肯定是要好好上的,不过司法考试哪有那么好过,要不你怎么还没过呢?而且我还不愿意来这地方呢。

“本科生不过司法考试能进来吗?”

“原则上可以,可以进来当书记员,但实际上几乎不会要本科生,这里凭关系的很多,你要有关系什么都好说!”

“嗨~我看我还是不来这里了!”我叹息道。 “想自己当律师吗?很不错。赚得不少!”

我看着刘老师,微微一笑,什么都没说,继续敲着键盘。回想着今天把话题带回了校园所说的一些话,我满脸无奈着望着前方,看到了一路坎坷……

20xx年7月14日 星期五

今天刚一上班,就觉得进入了大杂院。几个法官包括刘老师在隔壁的办公室里吵着一个棘手的案件,另外一个办公室里也聚了一大堆人,叽叽喳喳的不知道说什么,两堆声音都不小,楼道里回响着,其他的办公室里都没什么人。 输入完了会议资料,突然看到沙发上摆着一大堆杂志,怎么堆了一堆,没人来领,表面已有一层灰了。我拿了一本,吹掉表面的灰尘,看了起来。里面的文章都是在职法律工作者写的,实践性强,但理论深度低。我随便读了几篇民商法的,便感觉厌了。觉得里面的内容和在学校的都差不多,而且多数不如学校读的理论著作。

无聊的浏览起彩页,基本都是省高院会议时照的,看着那伙省高院的领导干部们,各个都是头发带着亮,额头冒着油,脸蛋堆着肉,一股油腻感,尽管照片上只有脑袋,但心里想着脑袋下面肯定被一大饦肉顶着,腐败呀。

李哥开门进来说。“这有一堆答题卡要图。” “看来又是体力活啊!”我笑着说。

“昨天刑庭的实习生画了一天黑心圆,据传走出法院时看见满天的黑子。黑子游离于太阳之外,还以为又有科学新发现呢!”

我也要验证一下了,幸亏这几天打字练得手快无比,在眼睛迷茫以前终于完工了。

“明天咱们庭有个案子,你愿意听得就过来!这是卷宗有空看一下。”一个法官抱来一堆案卷走了。

在法院看庭审跟打字比应该算是一件逍遥无比的事情了,当然要去了。 20xx年7月17日 星期一

跟前几天一样,早上打水,清扫完,又打了会儿字。靠到了开庭的点,跟刘老师打声招呼就跑去听审了。

今天审理的是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晚上睡不着,就想自己学习法律的目的是什么,其实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20xx年7月18日 星期二

今天又打了一篇催告当事人履行判决的通告,现在法院里审理名师案件,能调解的就调解。因为判决的话,能尽快履行判决的很少,等到强制执行的时候,被强制执行人大多突然变成穷光蛋了。

在立案厅闲逛时,看到一位老人在咨询五保供养的事,便帮忙查了一下,五保供养的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

五保供养的内容是:(一)供给粮油和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四)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五)妥养办理丧葬事定。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毕竟这不是法院的业务,跟大爷聊了一会儿,就劝他到村委或者政府去看看,在法院经常看到有老人为赡养费状告儿女的,中华民族的传统,一直是尊老胜于爱幼,可现在全家人围着孩子转,对老人的关心越来越少,实在应该多多立法保护老人们的权利,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20xx年7月19日 星期三

今天又去听庭审了到了审判庭,里面早已炸了锅。几个老人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正用方言在那叫嚣,听不清楚文字,却听出了怒气。每个人都好像刚吞了炸药,张着大口,气氛甚是热烈。不知他们是想把对方吃了还是想把这房顶掀了。

法官与书记员就位了。几位老人都老实了。

案情其实很简单:上诉方的土地使用证被县政府撤销,颁给了被上诉方,被上诉方就盖了房子。一审上诉方状告被上诉方归还土地,败诉。争议焦点就是土地使用证,被告凭此自然获得土地使用权,原告应该质疑土地使用证,申请县政府,打行政官司。

但是上诉方的两位老人年岁大了,脑袋糊涂,几个法官给他俩解释了半天还是没听懂,执意要告被告打民事官司。按照司法审判实践:调解为先,开庭在后。几个法官开始试图说服上诉方撤诉进行调解。

按照规定,除了诉状上写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其他人不能在庭上发言,除非办理代理证。老太太忘记办理代理证,被法官请下了上诉席。调解开始,上诉方的老头通情达理令人吃惊,原以为可以迅速调解结案,坐在下边的老伴一嗓子:

他占了我家的地盖房子,凭什么不告?”老头坐那开始迷糊,“ 急死我了,那老太太糊里糊涂听不明白,又不认真听,就在那嚷了!” 我想要有律师在,就轻松多了!。看来律师存在的价值不光是为当事人伸张正义,还有让法庭秩序有序和谐。听得实在没意思我便走开了。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4 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因为今天轮到了我来讲-法律知识培训课。为了做得更好,我昨晚查找资料到深夜。不过我相信,付出一定会有好的收获的。上午的时间把刘律师所交代的事情办完了之后,下午我就开始检查我所要讲的内容,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逻辑思维。今天,我所讲的主题就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关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在律所所接触到的,不是很多,因为处理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关于证据收集是比较模糊的。首先接下案子后,关于赔偿的范围与责任鉴定书是相关密切的,责任鉴定书是由交通警-察的相关部门作鉴定,而且是不能复议,仅此一次,所以相当的重要。责任定性的大小直接与索赔额或赔偿额挂钩。其实,在生活中,大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为社会交通发达和顺畅作贡献。

法学毕业实习日记 篇5 因为在珠海念的大学并长期居住在中山,对广东省的中小企业发展有一点了解。由于这几天所接触的知识产权知识,我了解到广东省著名商标是经粤政府背书的,享有特权的国

内注册商标,所优惠的政策有五点:一是采用与国家驰名商标相同的主动保护模式,二是与反不正当竞争上的知名商品直接对接,三是广东省著名商标权益保护超出了粤行政区域,四是享有粤地方三级政府扶助奖励优惠措施,五是行政法与司法救济全方位权益保护。这些专业知识是我在陈俊峰老师的指点下学习到的。想不到现在在实习的路上可以成为了解案件的理论基础。看来,以后多关注著名学者的研究成果是很必要的学习途径,因为著名学者们都在扎实的专业基础上不停研究新的项目,所以关注他们,就是关注社会的法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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