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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资绩效分配实施细则(试行)

2021-01-11 来源:客趣旅游网
保定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工资绩效分配实施细则(试行)

保定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市工信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于2013年3月完成注册,在总结过去几年担保工作及工资制度的基础上,依据原定保定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工资方案标准,同时参照同行业工资水平标准及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现行工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进一步规范细化,目的是进一步调动积极性,鼓励公司全体员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增长,促进当地经济加快发展,建立起具有自身特色的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追求公司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坚持多劳多得、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达到激励与约束并举,责任与效益相匹配,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部门设置及等级划分:

目前,公司组织机构为五部一室三办,即:担保业务部、风险管理部、保后监管部、计划财务部、稽核发展部、综合办公室、雄县办事处、定州办事处、白沟办事处。各部门职责清晰、岗位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职务划分为六级:员工、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岗位划分为十一级:初级员工、中级员工、高级员工、助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二、工资结构:

1、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务绩效工资、全员绩效工资、年终奖惩五部分组成,即: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务绩效工资+全员绩效工资+年终奖惩。

2、工资分配总额据担保行业人员成本多等特性,依据年实现业务收入不超过25%实行总量控制,超过总量部分从绩效工资中设立工资调节池,在以后核算周期以丰补歉。其中,业务绩效工资分配根据实现业务收入续保项目不超过3%、新增项目不超过6%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公司规模扩大,人员增加等实际情况,全员绩效工资分配根据实现业务收入续保项目不超过5%、新增项目不超过8%实行总量控制。

续保项目:续保项目指连续承保一个承保周期(不含一个承保周期)以上的,承保期间增加或减少承保额均为续保。

新增项目:新增项目指以前年度未承保的项目、间隔超过12个月再担保的项目(以最后一次还款日到本次承保放款日计算)。

3、员工基本工资每月初5日内发放(如遇法定节假日可提前或顺延);业务绩效工资、全员绩效工资下月初发放上月;年度奖惩工资按照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份核发。

4、新进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1000元,不享受福利待遇;试岗期为12个月,试岗期月工资为1200元,试岗期间除误餐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保险自试岗期内开始缴纳。在试岗期间达到项目经理条件的可提前转岗定岗,试岗期间内需取得会计证。

5、基本工资的调整:基本工资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标准根据基本工资制定标准内容确定,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有关政策规定调整相关意见,报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工资方案涉及的委托贷款,委贷金额视同于担保金额,收入按照担保费率计算,统称为担保收入。

7、对会计证的要求:2013年6月1日后转正或试岗人员,转正后(或自试岗期开始)一年内应取得会计证。2013年6月1日前转正的人员,要求在2014年5月31日前取得会计证。未按要求取得会计证的,扣罚业务绩效和全员绩效工资,自取得会计证次月起恢复发放,同时取消年终奖励、评优评先进等资格。

三、基本工资:

各岗位员工的基本工资即比较固定的薪酬组成部分以起步工资为基础,以工龄、学历或职称、职务或职位、在公司工作年限等项目为调整因素确定初始化工资。

初始化工资确定后,每年初根据上年度项目变化情况调整一次,年度中间不作调整。

项目、档次、调整额度细分如下:

1、起步工资:参考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员工起步工资标准为1500元。

设立全勤奖200元,当月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请假者扣发全勤奖,同时扣除请假期间工资。由于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节假日加班者,原则30天内调补休息或按国家规定给予

补偿。

2、工龄工资:分为外单位历史工龄工资和本单位工龄工资两部分。

外单位历史工龄工资以有记载从业年限开始算起到本公司工作时间为止,每年20元。

本单位工龄工资以与担保公司(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起点,一年一档,第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年1月份调整,每档次100元,1500元封顶。

3、学历、职称工资:

学历工资:学历级别分别为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三个档次,每档工资为100元、200元、300元。

职称工资:职称分别为初级(含会计证)、中级、高级三个档次,每档工资为100元、200元、300元。

对于具有专家级水平高素质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特殊对待,适当调高档次水平。学历或职称项目为一次性计入项目,在工资初始化时计入,如没有变化不因时间长度作调整。

4、基本工资组成中享受职务工资的不再享受岗位工资,反之亦同,两者不重复享受。

5、通讯补贴

通讯补贴按照岗位十一级划分,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员工、中级员工、高级员工、

助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补贴金额依次为:100元、100元、130元、130元、150元、2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

每季初月5日前发放通讯充值卡或直接缴费。

6、交通补贴

交通补贴按照岗位十一级划分,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员工、中级员工、高级员工、助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补贴金额依次为:100元、100元、100元、100元、200元、300元、300元、400元、700元、1000元、2000元。

使用及发放原则:用于报销员工在岗期间办理公务时产生的路途费和因加班产生的返程费等公务交通费用;使用单位车辆的不享受该补贴;费用以实际发生油费、交通费票据为准但不得高于本岗位标准;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补贴,交由办公室汇总统一签批;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停发交通补贴。

配有使用车辆及费用公司全额承担的人员,不享受交通补贴。

保定辖区以外,出差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予报销。

7、误餐补贴

每人每个工作日20元误餐补贴,因公外出误餐补贴每人每天30元,保定辖区以外,出差按照每天50元补贴。待当月实际情况统计完毕后,以现金形式在次月工资中发放。

8、值班补贴

公司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期间按国家政策给予加班补偿。

四、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划分为十一级:初级员工、中级员工、高级员工、助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岗位实行竞聘上岗,按年度实行连续末位者淘汰制,竞聘上岗,原则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目标考核完成后,上一级年度指标未完成或管理不称职者,自动下降一级,下一级人员可竞聘上岗。

岗位原则每年1月份评定定岗。

岗位工资基数为100元。

岗位工资系数分别为:1、2、3、3、5、10、6、10、30、50、70。

业务项目经理条件:一般员工独立操作10个以上项目,并通过评审,可升为助理项目经理;助理项目经理独立操作15个以上项目,并通过评审,可升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满三年或独立操作项目40个以上可升为高级项目经理。项目指新项目,续保项目、办事处项目及以前年度承保过得项目5个项目折合一个新项目。

风险项目经理、保后项目经理条件:一般员工独立操作20个以上项目,并通过评审,

可升为助理项目经理;助理项目经理独立操作30个以上项目,并通过评审,可升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满三年或独立操作项目60个以上可升为高级项目经理。项目指新项目,续保项目、办事处项目及以前年度承保过得项目10个项目折合一个新项目。

五、业务绩效工资:

业务绩效工资以续保项目当月确认开票保费收入的3%计算,新增项目按当月确认开票保费收入的6%计算每月月初发放上月绩效,上不封顶。

1、绩效工资分配人员:项目经理、业务部门副经理、业务部门经理、风险经理、风险部门副经理、风险部门经理、保后经理、保后部门副经理、保后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计算方法:根据每笔项目收费,单独计算。

3、业务绩效分配比例依次为:25%、2%、7%、11.5%、0.5%、3.5%、11.5%、0.5%、3.5%、7%、13%、15%(合计100%)

4、担保项目副总监业务绩效按照三个项目部部门经理应得业务绩效的平均数,计算发放。

5、不符合项目经理条件的人员,业务绩效工资给予计算,但不发放,留存工资池。

六、全员绩效工资:

1、全员绩效按月发放,每月月初发放上月绩效,上不封顶。全年未完成任务目标的,

次年1月份开始在全员绩效中按未完成比例扣除,直至扣除完毕。

2、全员绩效和业绩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每年初制定全年任务目标。在不发生担保项目代偿的情况下发按照续保项目担保收入的5%、新增项目的8%作为全员绩效,上不封顶,按照十一级划分标准,分配比例系数为1:1.3:1.5:1.3:1.5:3:2:3:5:7:8。一人多职的,按照最高级发放。

3、不符合项目经理条件的人员,业务绩效工资给予计算,但不发放,留存工资池。

七、年终奖惩:

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且完成担保费收入的,超额1%-10%部分按所收取的担保收入20%作为年终奖励,超额11%-30%部分按所收取的担保收入25%作为年终奖励,超额31%-50%部分按所收取的担保收入的30%作为年终奖励,超额,51%以上部分按所收取的担保收入的40%作为年终奖励。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年终对员工能力、业绩、客户满意度、出勤等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工作经办公会确认后,符合要求的,结合员工职务或岗位,按照十级划分标准,分配比例系数为:1:1.3:1.5:1.3:1.5:3:2:3:5:7:8。

未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不得发放任何年终奖励,同时按照未完成比例,按比例扣发全员绩效工资。

八、个人担保责任风险保证金:

个人担保责任风险保证金扣缴按照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合计的12倍扣缴,按照业务绩效工资+全员绩效工资合计的50%扣缴,逐月扣缴,(本制度下发前扣缴的,也在本扣缴

范围内)扣缴额满后不在扣缴,人员离岗后,在职期间所有担保项目解保后均未发生代偿损失方可支取个人累计担保责任风险保证金。

九、项目代偿:

项目出现代偿后,与项目相关的(业务、风险、保后)项目经理或高级项目经理、部门正副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当月开始停发业务绩效工资,项目责任认定六个月内未完成的,自项目代偿后第七个月开始发放业务绩效工资。

十、保险缴纳:

1、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对员工自签订正式合同次月起由公司按社保规定标准统一缴纳五险;对于特殊情况需自行缴纳保险的,按照公司标准应缴纳部分的金额核算,公司给予报销。

2、由于工作性质,员工需要经常外出考察,出于安全考虑,每位员工另按年购买商业意外险,每人每年100元,费用由公司负担。

3、社会统筹保险不得重复享受。

十一、附则:

1、本办法所致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务绩效工资和全员绩效工资均为税前收入。根据国家及地方税务机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按政策规定缴纳。如市内有特殊规定依其执行,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公司(公司)统一扣除并缴纳。

2、员工无故脱岗7天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如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本年度发放全员绩效的80%予以扣回。

3、本细则施行前发生的担保项目,其担保责任风险保证金的提取、绩效考核、风险赔付等规定仍按以前办法执行。

4、未尽事宜,由办公会进一步明确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之前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5、本细则自董事会同意后次月生效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董事会。

十二、补充:

办事处独立开展业务(公司业务部门不再享受业务绩效分配),办事处项目业务绩效、全员绩效按照应收保费收入计算发放,方法标准依据工资方案规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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