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设立专人分管信息交流工作,信息的受理、传递、处理应予以记录,确保可追溯。
2、应做好受理信息的登记及其信息资料的保管。
3、信息的受理、处置部门应认真识别改进的需求,采取必要的措施,持续改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