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单
1、采购应按照用料预算,并参考库存情形开立采购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具体使用部位、注意事项,经本单位主管审核后按规定逐级上交审核并编号,最后报材料部门实施。
2、来源与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可以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3、特殊情况需按紧急请购办理时,必须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紧急请购要求。 4、材料采购员对“采购单”内容如有疑问应立即询问请购部门并要求解释“采购单”内容。
5、经请购部门负责人审批的“采购单”材料采购员和请购部门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6、“采购单”上任何人不得代签或仿冒签字。 二、 批准权限
施工用料计划由项目部提出,项目部负责人批注后方可交材料部门组织采购。 三、 采购规定
1、采购重要材料应由上级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对于专项用料,必须是由上级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
2、材料部门应按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最有力的方式进行采购。
3、材料部门应按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市场供需状况,分类划定材料采购作业期限,并通知各有关部门。 四、 采购作业
1、价格
(1)采购人员接“采购单”后应按请购事项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过去采购记录、厂方提供的报价,精选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价格对比。
(2)如果报价规格与采购单位的要求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采购人员报部门主管,并请示请购部门负责人意见。
(3)对于厂商报价资料,经办人员应深入整理分析,并以电话、走访等多种方式向厂商议价。
(4)材料部门接到请购部门紧急采购要求,主管应即刻指定经办人员先做询价、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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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接到采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2、呈批
(1)询价完成后采购经办人员应在“询价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经主管审批,并按采购审批权限呈批。
3、订购
(1)采购经办人员接到已经审批的“采购单”后,应组织采购确定交货时间并向请购部门材料验收人员通报情况。
(2)分批交货时,采购人员应在“采购单”上注明“分批交货”以便识别。 4、进度控制
(1)材料部门工作可分确立采购事项、询价、呈批、采购、交货、填写供应商档案六个阶段。
(2)采购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采购时,报主管批示,于请购部门共同拟定处理对策。
5、单据整理及付款
(1)来货收到以后,库管应核对材料名称、型号、数量等,并做好入库记录; (2)材料需待检验者检验完毕后进行付款,其订有合约部分,按合约规定办理付款,未定合约部分,按材料部门报批的付款条件整理付款;
(3)短交待补足的,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4)超交应经主管批示方可按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应按原订货数付款; (5)采购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办理好报销手续。 五、 价格品质复核 1、价格复核
(1)材料部门应经常调查主要材料市场行情,建立供应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材料部门应对企业内各项目部所列重要材料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制及审核决定价格的参考。 2、品质复核
材料部门应对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品质予以复核,并形成完整资料备查。 3、异常处理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形,审查部门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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