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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行业协会的发展

2024-08-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浅谈新形势下行业协会的发展

[ 2008-5-20 15:39:00 | By: 黄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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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物业管理发展史,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大多是依托政府部门创建,并由相应的职能部门人员任主要领导职务,这种模式,虽然在对行业的管理、监督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诸如结构不合理、作用不突出、管理不够规范等弊端。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蓬勃发展,这种模式已经难以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为切实发挥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桥梁作用,越来越多的行业协会将脱离行政主管部门,成为真正具有民间性、自治性、独立性的社团组织。

脱离了行政主管部门“温床”的行业协会将要如何顺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何继续发挥自己的桥梁纽带作用?如何增强凝聚力?又将如何求得自身的发展?-----这些正是脱钩后的行业协会需要面临的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同时这也是行业协会作为民间自治组织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必经的“阵痛”。

2007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南宁市政府的要求,

笔者所在的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从人、财、物和机构等方面完成了与业务主管部门南宁市房产管理局的脱钩工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社团组织,并很快面临了新的形势和新的发展。脱钩后的行业协会究竞如何走自己的路?在此,笔者结合本人的工作实际和经历,提出一些个人的观点和意见,供业内人士交流与探讨。

一、行业协会应当顺应新形势,转变观念,正确定位,以服务求发展。

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应首先做好自我定位,努力开拓新的思路和新的发展模式,除了要完善组织机构、提供综合实力外,还要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求得发展,行业协会做任何事情都要以“服务两个中心”为主导即“为会员服务为中心,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中心”,这是行业协会工作的两个基本点,只有服务于企业,服务于行业的发展,才有可能成为企业信赖的协会,才能具备公信力与凝聚力。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脱钩后,就明确了以服务求发展的定位方向,并采取多种方式向会员提供服务。例如1、成立了会员服务中心,每月定期开设“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日”并开通咨询服务热线,随时接受会员单位的业务咨询;2、针对目前由于南宁市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不规范从而容易导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产生纠纷的情况,编印了《南宁市物业管理

法规汇编》和《南宁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免费发放给会员单位,供会员单位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签约时参考使用;3、协会还制定了定期下企业调研的制度,每月定期到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三个什么”(即:企业在做什么、企业想做什么、企业需要我们做什么-)通过调研,协会的工作得到企业的认可、欢迎和积极参与,一方面让企业感受到了协会对企业的关心和支持,另一方面可以让协会及时掌握企业的近期动向和需求等,能够更好的为企业服务;另外,协会还开通物业管理QQ群,定期组织企业举办“物业管理面对面”主题沙龙,为企业研讨、交流、解决问题提供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开展诸如此类的活动,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凝聚力,让脱钩后的协会在没有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托下,依然能够发挥原来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以及政府和企业都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

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与政府、媒体等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作、沟通与交流,为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参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工作,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的意见和建议。这主要体现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与相关的职能部门联系,积极参与相关行业政策的草拟和修改工作,并在参与过程中及时反映行业的呼声,把物业管理实践经验溶入其中,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使相关的法规、政策出台后更具实践性和可操

作性,努力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其次,积极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素质教育和继续再教育培训工作。当前,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执行素质良莠不齐是造成物业服务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之一,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提高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是非常必要的。行业协会除了自行组织的行业培训和各类实务培训外,还应当积极协助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的行业素质教育和继续再教育工作,以求共同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从业素质。并在此基础上,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的能动性,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为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力资源环境。

第三,行业协会应当加强与新闻媒介的沟通与联系,引导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社会舆论。一直以来,各种关于物业管理的报道以负面居多,公众对物业管理存在认识误区,这在一定程度上给行业的发展带来压力和不良影响,作为行业协会,此时应当发挥沟通协调的作用,加强与各平面、网络媒体单位之间的互动,采取举办讲座、新闻评选、行业活动评比、联谊会、开办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对物业管理的宣传,使企业与业主、行业与媒体之间能够深入沟通与理解,同筑和谐之物业管理。为行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行业协会应当做好行业自律的规范工作,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行业自律是行业成熟的重要标志,目前社会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总体评价不高,我们得承认,当前物业服务企业的素质的确是良莠不齐,不规范经营甚至违法经营情况普遍存在,行业间的恶性竞争亦是不断,这些情况严重损害了行业的公众形象。作为行业自治组织,如何加强行业自律、如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监管,从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行业协会责无旁贷。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脱钩之初即制定了《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激励与惩戒意见》、《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等级评定规范》、《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标准》等系列行规行约,拟建立诚信档案和诚信风险的预警公告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通过配合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共同有效地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物业管理行为。另外协会还积极参与同行业间项目竞标和交接分歧及纠纷调解工作,针对会员间的项目竞标情况,除了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外,还草拟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 倡导公平竞争的函》等文本,酌情发放参与竞标的会员单位,尽努力去营造依法、公开、公平与和谐的市场竞争氛围。笔者认为,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行业建立一种公平有序的市场机制,不仅为推动行业的规范运作发

挥积极作用,同时也为自己树立了自律监管的权威性。

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旗帜鲜明地引导行业维权。 行业协会首先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其次要旗帜鲜明地正确引导行业维权。如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笔者认为,行业协会一方面要加强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物价部门、劳动部门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联系,经常反映行业的声音,加深彼此的沟通与理解,在此基础上,积极与之建立真诚的合作机制,为行业争取政策支持,切实地负担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任,并更好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的诉求,尽可能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构建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行业协会为中心、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的战略联盟,真正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其次,行业协会应当旗帜鲜明地引导行业维权,这要求行业协会在调查研究、充分了解行业面对的问题的同时,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维权工作重点,一方面,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将维权工作和行业自律紧密结合,须知维权工作不是庇护不良企业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正确引导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参与维权活动,同时积极争取学院派有关专家和学者的支持,并发动骨干企业的力量,形成合力以努力提高维权工作的水平和效力,对一些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受到重大侵害以及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行业协会应当积极介入,旗帜鲜明地主张行业立场,表达

行业观点,维护行业利益。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行业协会只要坚持以“为会员服务为中心、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中心”的两个主导思想,在未来的工作一定能够有效地发挥其能动作用。毕竟,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是物业管理行业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脱钩后的行业协会面临的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此时行业协会只有与时俱进、积极转变观念,完善各项服务职能,真正为企业办实事,努力实现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才能体现其自身的价值。如此,即使没有了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托,其公信力和凝聚力也依然存在。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深圳物业管理行业开全国之先河,率先建立了“业必归会”制度,通过业必归会,弱化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通过行业协会对物业服务市场行为加以引导,进行有效的调控,这项制度的确立,将有利于行政管理和自律管理的有机结合,更有效地发挥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和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行业协会的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也将不断得到提升。笔者认为,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带领下,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未来行业协会的发展之路,必将是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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