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①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职权。 ②明确国家机构的产生及其各自职权范围。 2.能力目标
能够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来,能了解国家机关在维护人民当家做主中的作用。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提高对国家机关的认识,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自豪感。 课前准备:
学生课前完成《课前预习案》。 准备课件、《课堂练习案》和《课后拓展训练案》。 教学过程:
一、目标解读、预习反馈
1.导出新课,解读《导学案》的学习目标:
(1)出示图片:说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 (2)活动园: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如何代表人民行驶当家作主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般什么时候召开?会讨论、决定哪些事情呢?
(3)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三单元的第一课《国家机构有哪些》的第二课时,通过本课学习,同学们至少要达到以下两个目标:①国家机关是如何产生的呢?②国家机关与人民的关系。
2.检查《课前预习案》的“预习自测”部分,学生汇报。 二、合作探究、交流展示
“疑难问题”合作探究,交流展示: 1.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的相关知识。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如何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的? 3.了解“一府一委两院”的含义,以及具体职责。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何履职,以及与人民的关系。 小组内合作,解决不了的问题,老师精讲点拨。 三、精讲点拨、学科建模 利用课件教学:
1.课件出示第48页的活动园和49页的知识窗。 交流:国家权力机关是如何产生的?。
2.过渡:我们了解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相关知识。那么作为全国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机关又是如何产生的呢?(课件出示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情况。)
3.出示第50页知识窗,了解“一府一委两院”。
4.出示第50页活动园,分析人民、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
5.探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从“穿制服”说起。
总结:通过学习,让我们真正了解了国家权力机关以及执行机关的产生、履职情况,还知道了国家机关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让我们进一步拥护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自豪感。
四、当堂训练、巩固新知
利用《课堂训练案》,当堂达标,巩固所学。 五、归纳总结、拓展提升
1.课堂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有哪些收获? 2.说说生活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时必须穿制服? 3.分发《课后拓展训练案》,如果有时间就当堂完成一部分必做题。
教学反思
5 国家机构有哪些
一、知识点。
1.国家的正常运转需要通过国家机构实现,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国家机构的保障。
2.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统称。宪法是确定国家机构的最高法律依据。学校,医院,银行,邮局等单位不享有宪法规定的职权,不属于国家机构。
3.国家机构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前者在全国范围内行使职权,后者代表国家在所在区域内行使职权。
4.不同的国家机关名称不同,职权也不同。它们就像我们身体的器官,在承载着自己独特功能的同时,彼此之间又有着严密的组织性和协调性。宪法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根本法律依据。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委员会,简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6.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它代表国家在经济、社会等领域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提供公共服务。人民政府包括政府自身及所属工作部门,这些部门行使政府的具体职能,我们经常会与它们打交道。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8.任何社会都有争议存在。司法是解决社会争议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知识点解析。
1.我国国家机关职权从何而来?
不同的国家机关名称不同,职权也不同。它们就像我们身体的器官,在承载着自己独特功能的同时,彼此之间又有着严密的组织性和协调性。宪法是规定国家机关职权的根本法律依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委员会,简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3.人民政府的职权有哪些?
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它代表国家在经济、社会等领域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提供公共服务。人民政府包括政府自身及所属工作部门,
这些部门行使政府的具体职能,我们经常会与它们打交道。
4.监察委员会、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职权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我国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5. 我国国家机关是如何产生的? 我国人口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地方人民政府正职和副职、地方监察委员会主任、地方人民法院院长和地方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根据宪法,“一府一委两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2019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学计划
统编小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教学计划
一、学情分析:
本班共有学生 人,多数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对道德与法治这一学科很感兴趣。由于本班留守儿童较多,缺乏家庭教育,导致了少部分的学困生,这就要求教师加强对学困生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尽快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教材分析:
教材编排分为四个单元: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二单元(我们是公民),三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第四单元(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教材内容围绕法律、法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课文通过插图和典型事例,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体会自己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 三、教学目标:
1. 教育学生,懂得生活离不开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2. 树立宪法意识,了解法律的作用,体会自己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3.识记宪法、国家机构的含义、组织体系,设置。
4.初步了解自己拥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树立有权利也有义务的观念。
5.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培养他们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学习习惯,乐于探究和热爱生活的儿童。 四、教学重难点:
1.要求学生懂得生活中离不开法律、法规,要做守法的公民。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2.培养学生对生活的积极态度,以便参与社会的能力。
3.让法治意识贯穿于学生的生活,切实做好学生良好的品德和习惯养成教育。 4.认知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树立宪法意识。 五、教学措施:
1.让“四种能力”的培养贯穿于课堂教学,转变过去满堂灌的教学观念。 2.课堂教学应体现对儿童的尊重,理解和关注,让孩子们在快乐中学习道德与法治。
3.建立学习小组,开展小组合作学习。让孩子们在实践中体验,在交流中感悟,享受健康的学习生活。
4.用课件进行教学,力求课堂的多样化、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个性品质,及时与学生沟通,搞好师生关系。 六、教学进度与课时分配:
单元名称 第一单元 我们的守护者 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 内容 1.感受生活的法律 2.宪法是根本法 3.公民意味着什么 课 时 2 2 2 4-6 周次 1-3 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 第三单元 我们的国家机构 5.国家机构有哪些 2 7-10 6.人大代表为人民 7.权利受到制约和监督 2 2 2 11-14 第四单元 8我们受特殊保护 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9.知法守法依法维权
期末复习 2 15-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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