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主): 乙方(承租人):
一、甲方将: ,
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房租为每月人民币 元。租期 ,每 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合计租金 ,押金 。
二、房屋租期暂定 年,日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甲方代收,退租时,乙方必须出示结清的电水费。
三、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如乙方使用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冰箱、壁挂炉、床、柜子、卫生间设施等)照价赔偿。
3.电、水及其他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甲方可协助解决。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6、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不得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7、租凭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
8、本协议壹式两份,每份肆页,甲乙各方执壹份。 甲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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