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级部门(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评级属性 初评□ 复评□ 基础管理 评定结果 加分说明 分级建议 (此栏应指出在评级过程中企业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整改意见) 分级结论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是否存在否决项 是 □ 否 □ 原级别 (评级属性为复评时填写此项) 现场管理 加分 A □ B □ C □ D □ 合计
评级人签名: 执法证号:
签名: 执法证号:
(此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上属地部门留存,第二联由生产联营单位留存)
评 定 汇 总 表 填 表 说 明
1、分类分级管理实行计分制,本标准指标满分值为1000分(不含加分项)。
2、“※”代表该项目为否决项,凡评定标准中存在一项(含一项)以上的即定为D级生产经营单位。 3、每项扣分以扣完评定分值为止,不倒扣。
4、被评定单位不涉及本标准的某些评定项目时为缺项,在所得分值一栏中填“—”号,不能为空。 缺项计算公式为:评定分=(实得分/扣除缺项后的指标满分值)×1000 5、根据评定分确定生产经营单位等级:
A级生产经营单位:总得分在900分以上;
B级生产经营单位:总得分在700分以上,900分以下; C级生产经营单位:总得分在500分以上,700分以下;
D级生产经营单位:总得分在500分以下或存在一项(含)否决项的。 “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6、工业生产类、人员聚集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数低于100人和其他类生产经营单位不可以评为A级。但只要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的生产经营单位,尤论从业人员是否达到100人,工业生产类、人
员聚集类生产经营单位均可评为A级。
附件2 建筑施工企业基础信息采集表(试行)
填表日期:
企业名称: 注册类型: 企业类型: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安全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从业人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办公地址: 生产经营项目: 原材料: 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 企业工商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行业主管部门: 企业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 安全负责人电话(手机): 主要负责人电话(手机): 安全生产管理人数: 注册资金: 安全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开始日期: 特种设备: 企业状态: 危化许可证号: 所属属地: 所在村(居委会): 地上面积: 地下面积: 地下面积用途: 国民经济类型: 隶属关系: 邮政编码: 固定资产: 成立日期: 许可证结束日期: 产品: 职业病危害: 认证信息: 行业主管部门 许可或备案 填报单位: 资质等级: 填表人: 其他备注信息: 联系电话: 信 息 采 集 表 填 表 说 明
1.表中“企业名称”、“注册类型”、“企业工商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所属属地”、“企业类型”、“地下面积、地上面积、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电话、从业人数”为重要信息项,必须准确填写。如“注册类型”为企业,“企业工商代码”栏必须准确填写;如“注册类型”为政府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组织机构代码”栏必须准确填写。
2.表中“企业类型”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标准分类明细表》中的六大类和105小类进行划分。 3.表中“企业级别”一栏,如果是新增企业,填写“
4.表中“注册类型”栏,分别按“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分类填写; 5.表中“地下面积用途”栏,分别按“住宿”、“经营”、“仓储”、“其他”分类填写;
6.表中“隶属关系”栏,分别按“中央企业”、“市属企业”、“区属企业”、“军产企业”、“其他”分类填写; 7.表中“国民经济类型”栏,分别按“国有”、“集体”、“联营”、“私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股份合作”、“港澳台”、“外商投资”、“其他”分类填写;
8.表中“特种设备”、“职业病危害”、“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栏,分别按“有”、“无”分类填写; 9.表中“认证信息”栏,填写是否通过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认证、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10.表中“行业主管部门许可或备案”栏:填写该企业是否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许可或备案手续。 11.表中“资质等级”,例如:星级饭店要填写几星;建筑施工企业、汽车修理企业等要写资质等级。
附件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定表(试行)
评定 指标 评定项目 标准分值 取得资质。 资质证照 资质证照 / 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30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30分。 未制定安全责任制扣30分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有安全责任制,未明确岗位责任人员扣10分。 应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有安全责任制,未明确岗位责任内容考核要求。 扣10分。 有安全责任制,未明确考核要求扣10分。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制度每缺一项扣10分,扣完50分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档案每缺一项扣10分,扣完50分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31、32、36、50、51条 评定内容 ※无资质 评分标准 扣分 得说明 分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3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2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3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 50 安全安全记录档案 安全记录档案 5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评定 指标 生产基础管理 评定项目 标准分值 评定内容 安全检查记录档案。 安全会议记录档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配备合格、齐全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的演练,有演练过程记录,有演练效果评价和改进意见。 止。 评分标准 扣分 得说明 分 参考依据 例》第21、23、36条 未制定应应急救援预案扣50分。 无组织机构扣30分,职责不清扣10分。 无器材和装备的扣50分、器材不合格或未进行维修保养的扣30分。 无演练记录的,视同未演练、扣50分;有演练记录,但无评价或改进意见的扣30分。 查看资金投入计划,无安全投入计划、投入资金不足或者挪作他用的扣30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乙方无相应资质的扣40分。 乙方有资质,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扣30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8、49条 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 50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30 应具备维持正常运营和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2条 资质和安全协议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资质和安全协议 40 资质和安全协议 资质和安全协议 40 经营单位(甲方)不得将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乙方)。 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 未签订安全协议扣30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 评定 指标 评定项目 标准分值 评定内容 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评分标准 扣分 得说明 分 参考依据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40 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应有使用登记证。 无工伤保险缴费凭证扣40分为止。 查看登记证,一处不符合扣20分。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6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5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5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5条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14条 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起重机械 应有在检验有效期内检查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起重机械的显著位查看检验合格标志,未在有效期内或100 置,应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放置位置不合理扣20分。 牌。 运行警示铃、电源总开关应有效。 查看现场,一处不符合扣20分。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70 临边、洞口防护 设备设施 70 垂直防护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按照要求搭设并设置安全网防护 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安全网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0分。 临边洞口应当按照要求防护安全 不合格的每处扣10分。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14条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14条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14条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14条 60 临时用电 60 50 应当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设查看现场,一处不符合扣10分。 置 应当按照三项五线制设置 配线、闸具符合安全要求 查看现场,一处不符合扣10分。 查看现场,一处不符合扣扣10分。 评定 指标 评定项目 标准分值 评定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得说明 分 参考依据 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 60 功能分区 50 场所环境 安全警示区 50 人员资质 60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防护用品 60 未设置消防通道或消防水源的扣30应当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分,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在有效期内扣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20分;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与作业区未分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 开设置扣20分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体宿舍扣30分。 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扣40分,每缺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少一项扣5分。 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一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安全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生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工作资质证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书扣20分。 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电工、登高架设一位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或操作作业人员、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证未在有效期内上岗作业的扣10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分。 上岗作业。 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现场检查,不合理配备一处扣5分。戴、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防护用品不合格的,一处扣5分。 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严格不正确穿戴的,一处扣5分。 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下,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1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9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9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8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6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5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2条 评定 指标 评定项目 标准分值 评定内容 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投掷物料。 评分标准 扣分 得说明 分 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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