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因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以及避免因盲板使用不当、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盲板抽堵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负责盲板抽堵作业证的审批; 3.2 各车间负责其范围内盲板抽堵作业证的填写。 4、控制程序
4.1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4.1.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1.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1.3 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 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
4.1.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1.5 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并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4.1.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4.1.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按GB/T11651 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
4.1.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 30m 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4.1.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4.1.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
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4.1.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
规范》的规定进行。 4.1.12 作业。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
4.1.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车间设专
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4.1.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
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4.1.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车间专人共同确认。
4.2 《作业证》的管理
4.2.1 《作业证》由车间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负责人确认、生产技术部审批。
4.2.2 盲板抽堵作业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4.2.3 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4.2.4 本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第二联由车间留存,第三联交由生产技术部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1 年。 5、相关记录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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