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

2021-11-17 来源:客趣旅游网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

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颁布单位】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苏地税函﹝2006﹞60号【发文日期】2006-07-30【实施时间】2006-04-03【 有效性 】全文废止【税    种】企业所得税  

注释:20112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函[2006]3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