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处罚办法
(1) 违反劳动纪律:
(2)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每月累计扣 (3) 矿工一天扣一天本人的日工资: (4) 事假扣50﹪
(5) 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的视其情况或本
人工资10—50﹪
二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
(1)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度,指挥的,影响一天扣一
天 没有服从,就没有管理,直到服从为止。
(2) 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仗斗殴,影响生产工作和
社会秩序的罚款50—500元,直到开除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事故,使站里财产遭受损失
(1) 损失在500元以下的扣主要责任人30—50﹪ (2) 损失在500元以上的扣主要责任人40—60﹪ 四 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发生返工或生产返工、废品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 (1)损失在500元以下的扣主要责任人30-50﹪
(2)损失在500元以下的扣主要责任人30-50﹪
(3)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扣主要责任人50-80﹪情节严重的开除,直至送公安机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 违反政策法令和财经纪律,使站里经济遭受损失 (1) 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扣主要责任人50-80﹪ (2) 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扣主要责任人50-100﹪ 六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100﹪退赔,直至开除:
100﹪退赔,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七 违反站里厂纪厂规,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 (1) 串岗影响他人工作发现一次扣5元
(2) 上班时间干私活,发现后除东西没收外,每次罚款5
元。
(3) 上班时间,在寝室或车上睡觉,发现一次扣5元。 (4) 上班时间,在工作现场发现穿拖鞋者一次扣10元. (5) 在漆工,材料室和机修车间配件库,发现抽烟者每次
扣10元。
(6) 无驾驶证人员,若发现动车者,每次扣5元。 (7) 非因公不得到办公室或泡茶,否则若发现一次扣5
元。
(8)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材料室,否则一次扣5元。
(9) 毛巾、洗衣粉每月发放一次,班组长负责领取,其余
一律不发,特殊情况站长批准方可发给。
(10) 破存按月按量发到班组,其余时间一律不发,特殊情
况经站长批准方可发给。
员工奖励实施细则
总则
为激励员工奋发向上,争取佳绩,实现自我价值,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凡热爱公司,热爱本职,热爱岗位,遵章守纪,在生产经营,销售管理和服务中取得一定绩效的员工,均有获奖机会。 第二条:员工奖励一律以事实为准,以数据为依据,实行民主评价推荐与公司考核员工绩效相结合,重绩效,重贡献,充分体现奖励的公平、公正. 评选条件
第三条 公司劳模评选条件,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条件 (1) 遵章守纪,未受各种行政处分,有较好的表率作用。 (2) 热爱公司,关心公司,有较强的主人翁和责任感。 (3) 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不计时间报酬,合格完成各
项工作任务。
(4) 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 (5) 励行节约,有勤俭办企业精神。
(6) 勇于维护公司利益,能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7) 连续两年以上获得先进生产称号。
第四条 优秀管理者评选条件,优秀(模范)车间班评选条件. (1) 模范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指令,执法严格,不洵和情,
不弄虚作假
(2) 工作能落实到实处,进展明显。
(3)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指令、决议、示范作用
好.
(4) 管理细致,各项工作井然有序,达到公司要求且井然
有序,成绩显著。
(5) 员工能执行工艺规程,劳动安全规程,设备操作规程
和各项规章制度.
(6) 员工有较强的质量意识,操作精心,一丝不苟。 (7) 办公及生产场地整洁,各类物品按要求拜访,且能恒
久坚持。
(8) 安全成产落实到实处,未发生工作事故 奖励办法
(1) 在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修车质量和工效,节约
原材料和资金各方面都做出显著成绩的,视其成绩的大小分一、二、三等,分别加奖300元、200元、100元。
(2) 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厂里财
产免受重大损失的,视其免受损失的大小分一、二、三级分别奖励500元、300元、100元.
(3) 在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和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视其功绩的大小分为一、
二、三等,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4)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抢
险救急事迹突出的,视其事迹情况分一、二、三、等,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
评选申报
第十条:各类获奖人员一律民主评选,以业绩数据为依靠 第十一条:被评选出的各类获奖人员,既由该部门填写推荐表,填写主要事迹。
第十二条:凡评选推荐先生产者,劳模等,其推荐表一律交行政办,报办公会审定,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在实施细则未经事宜,另行制定.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 宗旨
为激励员工认真遵守公司制度,努力创造劳动绩效,共同实现公司回标及建设公司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特制定〈〈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制度办法〉〉
二、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 品德良好,堪为员工之衷率.
2、 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堪称员工中之
楷模
3、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绩效突
出,并有具体事迹为证。
三、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和审批命名程序 1、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每年评审一次,参加劳
动模范评选必须两年以上被授予并保持先进(工作0者的荣誉称号。
2、 每年年终由各部门组织员工进行评比,评选出的先进生
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由部门出具先进事迹报告书,呈报行政公司。
3、 公司行政办对报告书进行调查,评议,做出评议结论,
呈报公司。
4、 公司经办公会讨论,评审,总经理批准作出授予先进生
产(工作)者,带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四、 先进生产(工作)者,带动模范奖励办法及荣誉保持 1、 被公司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员工,一次性
奖励500--800元。
2、 被公司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800
——100元。
3、 员工在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后,
如果受到公司警告及以上处分,公司可酌情取消其荣誉称号。
4在本办法和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着装规定
一 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生产区域内,均按要求着装.
二 员工着装应衣着整洁、着装规范: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得敞胸露背,衣冠不整;任何时候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打赤脚等。 三 保安人员应着装规范统一 彬彬有礼。
四 员工工作服如有丢失或严重损坏,应及时问部门领导报告并祝情况给予补发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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