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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标 签】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化肥进口,进口关税配额化肥进口,进口关税配额,化肥关税配额【颁布单位】商务部
【文 号】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4号【发文日期】2009-01-20【实施时间】2009-01-20【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关税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商务部公告《2009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2008年第81号),现公布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其中,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
凡获得化肥关税配额的单位(见附表),自公告之日起即可办理有关进口证明.凡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国营贸易\税配额证明》中注明\"非国营贸易\".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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