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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券商内核人员新三板业务培训要点实录

2021-02-20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全国股转系统主办券商内核人员培训要点记录(7月21日)

一、 挂牌业务部新总监李新春讲话,要求提高挂牌公司的质量。对于夕阳企业审慎推荐;对于一家企业连续经营亏损,然后又换一个新的概念申请挂牌尤需审慎。

二、 关于带壳公司申请挂牌,不禁止,但是要求壳公司本身必须符合挂牌条件,不能是一个空壳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壳公司是最好的选择。非同一控制下的壳公司,对于新业务装入的时间点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不要即装即挂,要留一定的运行期。

三、 对于农业企业、个人采购销售、现金采购销售,审核时会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特别关注,要求证据链完整。

四、 财务审核时,重点关注财务信息与业务的匹配性,会计政策、会计处理、信息列报是否与实际业务相匹配;重点关注成本的真实性、成本费用间的合理区分,费用资本化。

五、 核定征收的企业,至少申报期最近一期应该采用查账征收。

六、 挂牌业务部与公司业务部间有协同机制,对于挂牌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公司业务部将转办挂牌业务部,评估其申报时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 七、 持续经营能力应尽可能多的从多个维度去论证;若企业持续亏损,但在研发期,有投资者资金支持,也是能力体现;若出现持续亏损,建议在公转书中单

独列一章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分析。(推荐挂牌案例:纳晶科技、第六元素、众合医药)

八、 对于挂牌主体的重要子公司的核查与信息披露:重要子公司指全资、控股或收入主要来源的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披露要比照挂牌主体,如历史沿革、业务、合规经营、财务规范、分工合作、分红制度及其实施情况等。

九、 挂牌公司若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则同业竞争核查必须扩大至所有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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