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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测方案

来源:客趣旅游网
GPS车载设备测试方案

(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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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功能要求

MDT应有如下功能: a) 自检功能;

b) 实时时间、日期、驾驶时间和位置的采集、记录、存储和传输功能; c) 车辆行驶速度和里程的测量(计算)、记录、存储和传输功能; d) 驾驶员身份记录和验证功能; e) 信息显示功能; f) 操作功能; g) 数据通信功能;

h) 支持多种上报方式(可按照时间间隔、距离间隔或事件)功能; i) 实时区域,路线的监测、报警功能; j) 信息输出打印功能。

制造商可按用户要求自行增加其它未规定的功能,但不应与本标准中相关条款相抵触。 1.1.1 定位监控功能 1.1.1.1 实时监控

MDT能向运营管理中心发送实时的基本卫星定位数据包(表B.2)所规定的信息,发送时间间隔可在5s~250s内自由设置。 1.1.1.2 定时监控

MDT能传送多条定位信息集,每个定位信息集由多个定位信息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采集组成。MDT并能支持运营管理中心远程对参数进行设置、修改。 1.1.1.3 定距监控

MDT能传送多条定位信息集,每个定位信息集由多个定位信息按照一定的距离间隔采集组成。MDT并能支持运营管理中心远程对参数进行设置修改。定距识别最小距离50m。 1.1.1.4 速度监控

MDT能实现按不同路段和不同时段进行速度监控。当MDT检测车速超过设定速度,并持续设定时间后,对司机进行提示,同时向运营管理中心上报报警信息。MDT支持运营管理中心远程对参数进行设置和修改。 1.1.1.5 区域监控(可选)

a) 在MDT主机上应存储有不少于24个的多边形区域,并能对每个区域进行不同的超速

值设定。具体方式由设备商承诺,但必须说明。 b) 当车辆进、出区域,MDT均应及时向运营管理中心报警,并能对所处的区域进行设

定的超速值进行是否超速判断并向运营管理中心报警。 c) 运营管理中心可以下发指令取消区域监控报警。 1.1.1.6 线路监控(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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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T支持对车辆行驶的路线进行实时监控管理,并能自动判断车辆运行是否超速(可以分不同时间段和不同行驶路段进行判断不同的超速值)、进出站点、偏移设定路线、驶入危险路段等。

a) 在MDT主机上应存储有不少于24条的线路路线,每条线路应是16个或以上点构成的

折线。 b) 当车辆偏移设定路线的设定距离持续超过设定时间后,MDT应及时向运营管理中心

报警。 c) 运营管理中心可以下发指令取消线路监控报警。 1.1.2 设备自检功能

MDT在通电开始工作时,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结果上报运营管理中心并在本地显示。 1.1.3 实时时钟、日期及驾驶时间的采集、记录、存储

MDT应能提供北京时间日期和时钟,该日期和时钟被用于为MDT实现所有功能(记录、输出、显示、数据通信等)标注日期和时间。MDT应能以年、月、日或yyyy/mm/dd/的方式记录实时日期;应能以时、分、秒或hh:mm:ss的方式记录实时时钟。 1.1.4 车辆行驶速度的测量、记录、存储 1.1.4.1 事故疑点信息

a) MDT应能以不大于0.2s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停车前20s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

行驶速度值及车辆制动状态信号、记录次数至少为10次; b) 速度记录单位为km/h,测量范围为0km/h~255km/h,测量分辨率等于或优于1km/h。 1.1.4.2 行驶状态信息

a) 无论车辆在行驶状态还是停驶状态,MDT均应能提供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行驶速度

信息; b) 当车速传感器输出的脉冲信号超过1脉冲/秒并且持续5秒以上时或当车速超过3

km/h并且持续5s以上时,可认为车辆是在行驶状态,否则认为车辆是在停驶状态; c) MDT应能以不大于1min的时间间隔持续记录并存储车辆在最近360h内的行驶状态信息,该行驶状态信息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实时时间相对应的每分钟间隔内的平均行驶速度值; d) 速度记录单位为km/h,测量范围为0km/h~255km/h,分辨率等于或优于1km/h。 1.1.4.3 记录误差

a) 分别输出相当于20km/h、65km/h、100km/h、145km/h的模拟速度信号对MDT进行测

试时,其速度记录允许误差为±1km/h; b) MDT安装在测试用车上进行实车路试,在行驶速度恒定在40±1km/h和行驶速度在

40km/h~60km/h变化情况下分别进行测试时,其速度记录允许误差为±2km/h; 1.1.5 车辆行驶里程的测量、记录、存储

a) MDT可以对连续驾驶的时间进行记录,记录最近15天的连续驾驶记录,容量不少于10

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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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MDT应能持续记录从指定统计时间开始的累计行驶里程。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单位为

km,行驶里程的测量范围为0 km~999 999.9 km,分辨率应等于或优于0.1 km; c) 型式检验时,MDT安装在测试用车上进行实车行驶里程误差测试,当测试距离为5km

时,行驶里程允许误差为±0.1km以内。 1.1.6 驾驶员身份记录功能

MDT应能实现驾驶人员身份记录功能,应能记录驾驶员代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证号。

驾驶员代码为阿拉伯数字,其最大长度不超过7位,代码设置方法由使用者根据需要自定,在同一MDT的信息记录中,某一驾驶员的代码应与其机动车驾驶证证号唯一相对应。

在每次驾车前,驾驶人员首先应确认自己的代码,确认方式由制造商自定。 1.1.7 打印信息输出功能 1.1.7.1 打印方式

a) 信息打印只能在停车状态下进行;

b) 从打印开始到每分钟平均车速记录内容打印结束,时间不应超过30s; c) 打印字符字迹应清晰、规范;

d) 打印字符的高度应不小于2.4mm,宽度应不小于1.5mm;

e) 打印纸上应留有足够的空白位置供驾驶员或其它人员签名及简单备注之用。 1.1.7.2 打印内容

MDT至少应能打印输出车牌号码、车牌分类、驾驶员代码、驾驶证号码、打印实时时间、停车时刻前15min内每分钟的平均车速、疲劳驾驶记录(一次连续驾驶时间超过设定时间的所有记录)。

打印内容及格式见示例1。

示例

1:

车牌号码:×××××××× 车牌分类:大型汽车 驾驶员代码:0000001

驾驶证号码:×××××××××××××××××× 打印时间:2002年7月8日15时46分30秒 自停车时刻起前推15min内车辆每分钟内平均速度:

15:45 20km/h 15:44 60km/h 15:43 96km/h …… …… 15:32 118km/h 15:31 110km/h

疲劳驾驶记录: 记录1:

开始时间:2002/07/07 21:00; 结束时间:2002/07/08 2:30 记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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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2002/07/08 8:30; 结束时间:2002/07/08 12:21

1.1.8 显示及操作功能 1.1.8.1 显示器

显示器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显示字符应笔划完整、清晰规范,在使用中不依靠环境光源也能正确读数; b) 显示数据参数时字符高度不小于4mm; c) 在显示信息参数的同时,应以显示或面板标识的方式清楚表示信息参数的名称及单

位,字符高度不小于3mm;

d) 显示器在车辆点火开关通电后应处于工作状态; e) 在恒定的速度下,车速显示值不应频繁变化。 1.1.8.2 显示内容

当无按键操作时,主操作接口应有以下信息显示: a) 通信传输模块(如GPRS/CDMA)的信号强度; b) 卫星定位状态,指示是否精确定位状态; c) 实时时钟、车辆的实时行驶速度、行驶方向; d) 运营商名称或驾驶员代码。 通过操作按键应能实现如下显示:

a) 最近15min内每分钟的平均车速记录;

b) 最近2个日历天内同一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设定时间的所有信息记录; c) 车速传递系数;

d) 运营管理中心与MDT之间的收发信息(最近20条,如营运管理信息); e) 设置参数类信息;

f) 呼入、呼出通话记录(最近10条)。 其它显示参数由制造商根据客户需要自定义。 1.1.8.3 操作按键

a) 操作按键设置应能满足使用要求,并应在对应的位置标出各按键名称; b) 仅使用面板按键应不能对速度、时间、里程等原始信息进行修改、删除。 1.1.9 数据输入输出功能

MDT能够通过通信接口,向运营管理中心或外部设备输出至少包含如下内容的信息: a) 实时时钟; b) 事故疑点信息;

c) 最近360h内车辆行驶速度信息(记录间隔为1min,信息为每分钟内的平均速度); d) 对应实时时钟的车辆行驶里程信息; e) 车辆识别代号、车牌号码、车牌分类; f) 驾驶员代码、驾驶证证号; g) 车速传递系数;

h) 最近360h内历史轨迹信息(记录间隔为1min,时间、经度、纬度、状态); i) 最近2个日历天内历史轨迹信息;

j) 对于MDT存储的最近360h内历史信息可按时间段检索和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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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疲劳驾驶提醒

MDT能够实现不同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超过国家法规规定的时间的疲劳驾驶判断,及时上报运营管理中心,并声音提醒驾驶人注意。 1.1.11 信息服务功能(可选)

a) MDT要求具有显示屏或其它显示设备,能够接收运营管理中心下发的消息并显示,

同时具备声音提示功能;

b) MDT能够向运营管理中心上发消息。 1.1.12 语音通话功能(可选)

可以进行呼入和呼出话音通信,并能支持呼叫号码的输入。 1.1.13 紧急报警

a) b) c) d)

MDT应能支持向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紧急报警;

MDT应能支持运营管理中心远程控制(切断/恢复油路等)功能; MDT应能支持运营管理中心监听功能(可选);

带图像的自动拍照并支持紧急自动拍照(拍照的方式-间隔、图片幅数)(可选)。

1.1.14 设置维护功能 1.1.14.1 基本参数设置

MDT应能通过规定的通信接口,实现对其参数和信息的输入、设定、存储。 1.1.14.2 远程参数设置

MDT应能支持运营管理中心对其参数进行远程查看、设置、修改。 1.1.14.3 控制终端状态

MDT应能支持运营管理中心控制其复位、恢复出厂设置。 1.1.15 视频图像功能(可选)

支持外接图像或视频采集设备。 1.1.16 语音输出功能(可选)

支持文本转语音提示功能。 1.1.17 系统扩展功能(可选) 应支持扩展流媒体等接口。

2.性能要求 2.2 整体性能要求

MDT应具备以下性能要求:

a) MDT及固件应设计为7×24h持续稳定工作,在正常运行时无须外部干预;

b) MDT支持断点续传,在网络恢复正常时能及时将通信网络故障期间存储的重要信息

重新发送至运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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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可靠性:MDT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最低为:3000h; d) 可扩展性:应能支持USB和RS232/RS485外部数据通信接口; e) 可维护性:支持远程设置和配置。 2.2 卫星定位模块 2.2.1 接收灵敏度

卫星定位模块(不含天线)的接收灵敏度优于-120dBm。 卫星定位天线增益应大于30dB。 2.2.2定位精度

卫星定位模块所确定的车辆位置与实际位置的偏差不大于15m。 4.2.2.1 刷新频率

位置信息更新频率不小于1Hz。 4.2.2.2 首次定位时间

冷启动:从系统加电运行到实现捕获时间不大于120s。 热启动:实现捕获时间不大于20s。 4.2 无线通信传输模块 4.3.1 协议支持

应能支持基于通用GSM、CDMA或TD-SCDMA等多种无线通信网络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如SMS、GPRS、EDGE、CSD、CDMA-1X等之一种或多种。 4.3.2 误码率

通信模块的误码率或误块率等无线信道质量参数应符合YD/T 1214、YD/T 1050、YD/T 1367等通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4.3.3 最大发射功率

通信模块的最大发射功率应符合YD/T 1214、YD/T 1050、YD/T 1367等通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4.3.4 电气部件 4.3.4.1.1 电源

MDT的主电源应为车辆电源,应提供备用电池供电,备用电池工作时间不少于10min。 4.3.4.1.2 连接线

MDT连接线要整齐布置,并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圈固定,线束内的导线要有序编扎。电源导线,红色连接电源正极,黑色连接电源负极。 4.3.4.1.3 连接器

连接器插头两端的线色应一致。两个以上非通用接口应不同或有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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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2 接口要求

MDT应同时配置以下标准接口:

a) 主模式USB(通用串行总线)标准接口,可以挂接至少一个USB外设;

b) 标准RS232C(或RS485) DB9针接口,如非DB9针接口,需选配DB9针接口的转换器; c) 预留扩展其它功能附件的数据通信接口,以便能输出位置或其它系统信息,并接收

其它外部设备所获取的状态信息;如外接视频图像采集设备、营运小汽车计价器设备等。 在具备上述通信接口的基础上,本标准不限制同时使用其它通信方式。 4.3.4.3

电气性能

4.3.4.3.1 电源电压适应性

在按表1给出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进行电压适应性试验时,试验后MDT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表1 电气性能试验参数 单位为伏特(V) 标称直流电源电压 12 24 36 电源电压波动范围 10~16 20~32 30~48 极性反接试验电压 14±0.1 28±0.2 42±0.2 过电压 24 36 54 4.3.4.3.2 耐电源极性反接性能

在表1规定的标称电源电压极性反接试验下,MDT应能承受1min的极性反接试验,除熔断器外(允许更换烧坏的熔断器)不应有其它电气故障。试验后MDT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4.3.4.3.3 耐电源过电压性能

在表1规定的过电压下,MDT应能承受1min的电源过电压试验。试验后MDT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4.3.4.3.4 断电保护性能

当MDT断电,应自动进入保护状态,断电前存储的信息能至少保持15d。 4.3.4.3.5 低电压保护性能

主电源电压低于10V(20V、30V)应自动关闭主电源取电,以保护车辆电源。 汽车点火不影响MDT工作。 4.3.4.4

功耗

4.3.4.4.1 最小状态功耗

MDT在待机状态下功耗应符合厂家承诺值(厂家声明的状态)。 4.3.4.4.2 最大状态功耗

MDT在工作状态下功耗应符合厂家承诺值。 4.3.5 车速传递系数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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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速传递系数的设定在以下情况时进行: a) 新车出厂时;

b) 由授权部门进行周期性检验或校准时; c) 其它经有关部门授权的特殊情况。 4.3.6 数据通信协议

数据通信协议应符合附录A和附录B的要求。 4.3.7 信息安全性

MDT应防止信息被更改或删除,应从终端硬件和信息接口系统两个方面来实现:

a) MDT内车辆行驶速度、位置、里程、驾驶时间、行驶轨迹等原始信息不能通过外部

设备进行任何改写或删除操作;

b) 信息接口系统对车辆识别号、车牌号码、车牌分类、车速传递系数、驾驶员代码、

驾驶证号码等重要参数,一般情况下只能读,不能更改或删除。在MDT初始化调试、校准、维修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对上述重要参数进行设置操作时,需经授权操作。 4.3.8 气候环境适应性

MDT在承受各项气候环境试验后,应无任何电气故障,机壳、插接器等不应有严重变形;

其记录功能、显示功能、打印功能等应保持正常;试验前存储的信息不应丢失或改变。试验后MDT速度记录误差应符合4.2.4.3第a)款的规定。 4.3.8.1

高温实验

a) 高温工作:在高温+70℃下,工作72h,工作无异常; b) 高温存储:在高温+85℃下,放置8h,工作无异常。 4.3.8.2

低温实验

a) 低温工作:在温度-20℃下,接入0.85倍的标称电源电压正常工作,1h通电,1h断

电,持续72h,工作无异常;

b) 低温存储:在温度-40℃下,放置8h,工作无异常。 4.3.8.3

温度冲击

能承受-40~+85℃的高低温温度冲击,工作无异常。 4.3.8.4

湿热

MDT应承受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为93%非冷凝、试验周期为48h的恒定湿热试验,在试验结束前加电测试,工作无异常。 4.3.9 机械环境适应性

MDT在承受各项机械环境试验后,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零部件应无损坏,应无电气故障,紧固部件应无松脱现象,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件不应有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其记录功能、显示功能、打印功能等应保持正常,试验前存储的信息不应丢失。 4.3.9.1

振动实验

振动频率从5 Hz ~300 Hz,扫频速度1otc/min。其中5 Hz~11 Hz频段范围内,振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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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0mm;11 Hz~300 Hz频段范围内时,振动加速度值为50 m/s,试验应按X、Y、Z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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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垂直的轴线上每个轴向进行8h,工作无异常。 4.3.9.2

冲击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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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490 m/s ,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除面板外各个面各冲击三次,工作无异常。 4.3.10 外壳防护等级

按QC/T 41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MDT不通电,主机(不含显示、打印部分)防护等级应符合IP31的要求 。

试验后通电检查MDT的信息记录、通信功能应正常,试验前存储的信息不应丢失。 4.3.11 抗汽车电点火干扰

MDT在进行汽车点火干扰时,不应出现异常现象,记录功能、显示功能、打印功能应正常。

4.3.12 电磁兼容

MDT电磁兼容性要求符合GB/T 17626.2-2006和GB/T 17626.3-2006的规定。 4.3.12.1 静电放电抗扰度

MDT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等级为3级,试验中及试验后MDT不应出现电气故障,信息记录功能应正常,存储的信息不应丢失或发生变化;在试验中允许显示器和打印机出现功能异常现象,但在试验结束后功能应恢复正常。 4.3.12.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MDT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等级为3级,试验中及试验后MDT不应出现电气故障,信息记录功能应正常,存储的信息不应丢失或发生变化;在试验中允许显示器和打印机出现功能异常现象,但在试验结束后功能应恢复正常。 4.3.13 表面抗腐蚀

MDT文字标识用蘸有汽油(90号以上)的干净棉布连续擦拭15s,其文字、图形、标志符号无变化。 5.1 检验方案

采用全数检验。 5.2 合格判据

如果被抽取检验的样本单位有型式检验不合格项目时,允许重新抽取新的样本单位重新试验。如果抽取的3个样本中有一个或更多样本单位未能通过型式检验的任一项试验时,则判为不合格。但是,允许重新抽取双倍样本单位就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如果都能通过试验,则可判定为合格;如果仍有任何一个样本单位不能通过试验,则应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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