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资〔2009〕36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实施和后续项目前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中央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以来,已经分三批下达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目前,我省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但是通过前一阶段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对我省第一、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检查反馈情况看,仍然存在前期工作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致使部分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建设进度滞后。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和后续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投资的争取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计划前三批项目已先后下达实施,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随时可能启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后续纳入扩大内需中央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要完成开工前全部准备工作,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即可立即组织施工建设。为此,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开工必备条件,切实做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规划选址、土地征用、环境评价、地方资金配套、工程设计等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级要密切注意中央后续项目投资动态,随时根据国家要求,将条件成熟、符合国家要求的项目替换已上报国家,但条件不符合国家要求的项目,以确保我省在下一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顺利争取与实施。
二、严格加强项目申报管理。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检查发现,我省第一、第二批扩大内需上报国家的新增投资计划,少数项目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筛选,有的将已建成项目申请安排中央新增投资、项目选址不符合环保规定、用地计划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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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项目建设。从现在起,各级发展改革委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严把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申请上报的筛选关、审批关、申报关。今后上报国家的项目,必须做到选址科学,环评合格,土地落实,资金配套方案可行。对于审批不严,把关不力,申报项目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市县(区),省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控制其项目申报数量,减少其中央投资计划数额。
三、切实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工作量,是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关键环节。对于纳入中央扩大内需投资计划的未按时开工项目,所在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协调,积极会同相关部门,逐一排查找出原因,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开工时限,排出施工计划,力争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开工建设。对于无特殊原因,5月底前仍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和省行业主管部门,调整其中央投资计划,收回中央投资资金,选择条件成熟的同类项目重新安排。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投资 项目 前期工作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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