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林 农 业JILIN AGRICULTURE
NO.07,2011(CumulativetyNO.257)
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分析
赵华礼1,钱红文2
(1. 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 建行吉林省分行会计部,吉林 长春 130000)
摘要: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任务之一。自十六大以来,吉林省不断深入开展各项改革并扎实推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给广大农牧民带来了更多实惠,农民收入呈现出加速增长态势。五年来吉林省农民人均收入增幅较大,人均收入结构有所改变,通过对这五年农民收入情况的对比分析,可以透视出我省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特点,促使农民增收的原因等,从而找出农民增收的潜力所在,具体分析如下。
关键词:吉林省;农民;人均收入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7-0022-2
1 农民收入大幅增长
1.1 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年。2006年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了自2002年以来连续第五个年头的较高速增长,达到3641元,共增加了1327元,增长了57.3%。从环比增长速度看,2004年增长最快,比上年增长了18.58%,2006年也实现了两位数增长,为11.55%。2006年比2005年人均纯收入增加395元,增长10.8%,增幅提高2.7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10位,而2002年我省则在全国排第16位。2006年与2002年相比增长幅度居全国各省(区、市)第6位,增长率为58.2%,超出全国水平13.3个百分点。2004年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470元,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14元,吉林省增量高于全国平均增量156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收比全国多182元。如果没有国家对吉林省在内的几个粮食主产省份的特殊优惠政策,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可能会低于全国水平。
1.2 工资性收入强劲增长,对人均收入的贡献率逐年增加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相继出台了劳动力转移培训、清理拖欠民工工资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由于农民工工资兑现力度大大改善,实际工资水平上升,外出务工环境改善,农民外出务工积极性提高,外出务工人数和务工时间有所增加等原因,吉林省农民劳务收入增长较快,为全年增收贡献90元左右,工资性收入金额出现了逐年大幅增长,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日益增强,成为2006年农民增收的最大亮点。
2006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为605元,比上年增加94元,增长18.4%;比2002年增长了55.5%,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上升到24.9%,另几年的贡献率仅为17%、7%、19%,可见2006年是五年来最高水平;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由15.7%提高到16.6%。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所占份额的升高,反映了农民收入多元化的趋势,表明农村劳动者在获取经济收入过程中,对农村以外的整体社会经济发展的依赖性日益增强;同时,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贡献率的增长,表明农民在
企业从事劳动和外出打工不但开拓了视野,掌握了技能,增长了才干,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也缓解了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的矛盾,成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快捷而现实的致富途径,是现阶段广大农民实现增收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和手段。
1.3 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加,在纯收入中所占比重下降
吉林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2002年为1881元,2006年达到2557元,增加了676元,年均增加了169元。五年间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最快的一年是2004年,增长15.1%。期间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却逐年下降,由2002 年的81.2%下降到2006年的70.2%,下降了11%,家庭经营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每年以3%的速度递减,到2006年下降到七成左右。这表明农民收入不仅渠道扩大了,而且家庭经营能力也在增强。
农产品生产等家庭经营性收入仍是主要来源。从收入结构上看,2006年吉林省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仍然保持“以农为主”,人均农产品生产等家庭经营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70%左右。同时,因2006年粮食、水果、蔬菜产量和价格都有一定的涨幅,所以种植业为全年增收贡献148元。
2002-2006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增加额占全部纯收入增加额的51%,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仍居主要地位。根据2006年吉林统计年鉴,人均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为2424.6元,增长6.5%,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为248.57元,增长7.32%。在第一产业收入中,人均种植业生产收入为2061.65元,增长8.1%;人均牧业生产收入和渔业收入均有所减少,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1.4 财产和转移性收入高速增长,政策性补贴收入稳定增加
2006年,吉林省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88元,比上年增长27%,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92元,增长39.7%。财产和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种植综合补贴、其他农作物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2006年,吉林省农民人均政策性补贴(包括粮食直补、种植综合补贴、农机等补贴)增加140多元。2002年以来,吉林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迅速增长,2006年增速高达563.6%,是四中收入类型中增幅最高的,转移性收入增长最快的一年是2004年,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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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金额是上一年的3.6倍。同时随着城市职工工资的增加,离退休金、养老金的提高,在外人口寄回带回收入、城市亲友赠送等再分配收入明显增加。
水平较低,产业、产品升级换代难;七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处于初创阶段,与市场对接、形成新型的利益机制难;八是新世纪扶贫攻坚任务艰巨,农民稳步脱贫致富难;九是农民文化、科技素质不高,实现科技创收难;十是农业生态环境状况日趋恶劣,农民增收、农业可持续发展难。
2 农民收入增加的几个原因
2.1 农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农民增收渠道拓宽。2006年,在吉林省农民收入的增量中,工资性收入占到25%,家庭经营收入占到42.7%,财产和转移性收入占到32.6%,工资性收入的大幅增长是保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主要来源。在工资性收入中,非企业组织劳动得到的收入、本乡地域内得到的收入和外出务工收入呈现全面增长的良好态势,农民获取收入的渠道进一步宽泛。特别是农民在省外从事劳动得到的收入同比增长了21.4%,这充分表明我省农民传统的守业顾家的思想观念有了较大改观,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出家门、走出土地,走向大城市、走进中心城市,拓展新的增收渠道。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在我省农民收入增长中的贡献份额突破了三成,达到了32.6%,这意味着在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农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再分配收入在农民增收中的贡献份额逐步加大,这是2006年吉林省农民收入来源渠道进一步拓宽的一个重要标志。
2.2 惠农政策大幅度增加了农民收入
惠农政策深入人心。2004年以来,吉林省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从全面取消农业税和特产税,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到农机购置补贴,这些直接对农民进行的补贴,四年累计达到83.8亿元,使农民切实得到实惠,2005年增加了“三奖一补”资金,2006年又增加了农资综合补贴。开创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历史新纪元,使农民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喜悦,对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3 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政策发挥了威力
流动就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政府部门加强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健全就业信息服务体系,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在农民就业、城市定居和职业培训等方面放宽限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以确保农民转移的顺利进行。
2.4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政策发挥了作用
开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渠道。目前,我省农民收入主要靠家庭经营,财产和转移性收入比较少。要增加财产性收入,首先得有财产。城里居民的财产收入比重相对较高,主要靠房租。对农民来说,普遍都有的财产主要是土地(承包权),因此要让土地成为新形势下“以工补农”的纽带和桥梁,给农民带来可持续的财产收入。一种有效的方法就是普遍地运用租地而非征地的方式取得工业等其他产业用地。另外鼓励农民将闲置的房屋租给外地民工的,也是增加财产性收入的一种途径。
4 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4.1 扩大水浇地面积,增加粮食生产
吉林省西部地区以嫩江平原为主,有着丰富的耕地资源,是东北第二大粮食增产潜力区和吉林省农业最具潜力的地区,但由于缺水,这里的易旱田占耕地比重很大,成为制约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的关键因素。如在本年度大抵经历了三次明显的干旱过程,造成我省的粮食大幅减产,农民纯收入减少较大。因此加快水利工程开发建设,实现基本农田水利化,打造高产、稳产田,将会极大的提高我省西部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土地占补平衡作出贡献,将会从根本上改善西部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将会明显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促进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4.2 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从上述分析来看,我省农民纯收入中粮食生产所占的比重过大,在稳定和逐步提高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是农民行之有效的增收方式。还应当完善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机制,当前应重点做好农村各产业关系的调整,特别是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产业化关系的调整,把农产品粗加工的大部分产业让给农民。
4.3 面向农村加强职业教育,培养新型农民
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是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根本之计,也是我国农民家庭经营组织内在性创新的必然结果。强化对农村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教育,完成专业化培训,提高农民的种养技术水平,特别是农民的离田经营水平和离田创收的能力。4.4 提供社会服务与社会保护,改善流动农民的生活状况
政府应在农民工定居条件、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使雇佣关系长期化、稳定化,从而使农民工的利益得到根本保障。农民在城市中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在教育、居住等方面有时会受到不公平待遇。因此,政府应在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帮助,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避免农民因病致贫因病反贫;同时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使贫困农民尽快脱贫,减小两极分化。
更 正 声 明
发表在我刊2011年6期237页的文章《草坪绿化效益浅析》(作者:王卫星),在编辑过程中将目录中的题目“草坪绿化效益浅析”误写为“草坪绿化效益”,特此更正。
吉林农业编辑部2011年7月
3 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
一是主要农产品已基本成为买方市场,单纯依靠提高销售价格增加收入困难;二是传统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生产结构适应性、战略性调整难;三是家庭经营规模不断缩小,适应现代化要求提高劳动生产率难;四是城镇化建设滞后,乡镇企业发展速度缓慢,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难;五是农村金融改革滞后,资金严重短缺,提高综合发展能力难;六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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