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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协会章程

2020-07-26 来源:客趣旅游网


低碳发展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低碳发展协会。

第二条 低碳发展协会是在校团委、社团管理中心领导下,低碳经济政策与产业技术研究院直接指导下,由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旨在适应绿色崛起、低碳试点城市以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第三条 低碳发展协会的活动宗旨为:倡导自然科学利用,采集自然能源,让低碳生活普及校园!

第四条 低碳发展协会为了提高我校大学生的低碳生活意识,将低碳及资源再生的理念落实到实际生活当中,使低碳发展协会各项工作走向制度化、组织化、长期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 协会理事会为协会职能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指导单位、会长、秘书及各部部长,各组组长组成。

第八条 本协会下设策划部、信息部、宣传部、人事部和外联部五个部门。

第三章 选举和分工

第九条协会理事会成员任期一年,新成员由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条协会各部长、副部长、委员由该届理事会讨论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职责安排:

会长:作为理事会组织者,把握着社团发展的方向和协会开展活动的协调作用。会长需经常和各理事沟通交流,加强和广大会员的沟通交流,加强对外界的交流,才能正确把握着社团的发展方向和增加自己的凝聚力。作为会长既是策划者又是外联员也是内管员,会长对协会的发展负有最重要的责任。

秘书:作为内务的最主要负责人,负责协会的财政、后勤和对广大会员的组织管理。秘书组织理事会和会员大会的召开;秘书在理事会中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在理事会中把握住社团文化的发展方向,及时开展对全体会员的培训;敏锐觉察社团里发生的矛盾,并联系各方予以解决。秘书可以动员社团所有会员的力量并可以按情况招收干事。

策划部部长:是协会策划活动开展活动的最主要负责人,必须充分了解社团的行动范围和发展方向。加强和各小组的合作交流,加强和广大会员的交流,集大家的智慧来为协会策划活动,在策划活动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在社团行动中起着协调作用。

信息部部长:是社团宣传和信息收集、文化传承的主要负责人,统筹协会信息方面的工作。信息副部长需要加强和外界的联系,特别是一些低碳发展部门、其他高校的低碳协

会、社会的环保组织和热心人士的联系,并精通网络收集低碳发展相关信息,并在理事会上作信息汇报;信息副部长对协会活动的宣传、记录和成果的收集展出的统筹协调作用;信息副部长需要全力协助协会其他部门小组开展活动并从中获得活动的信息和专业的信息。

宣传部部长:主要负责协会对外宣传开展活动,有时候宣传的力度决定着活动的成败和社团的发展潜力,所以宣传部部长务必擅长宣传方面的工作。

人事部部长:主要负责社团成员招聘,社团成员季度考评与评优,社团成员管理与规章制度的制定。

外联部部长: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努力争取校内各单位的合作,为社团中有需要的成员寻找一批岗位。加强社团与社会各届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为本社团特困生争取社会资助。

第十二条 各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协会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不得以本协会名义进行各种活动

第四章 会员义务与权利

第十三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条件

凡我校具有一定低碳生活意识,愿意在实际行动中带头切实节约资源,低碳生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协会章程,勤奋好学,思想表现良好的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十四条 会员权利

1.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本协会工作有进行讨论,发表意见和批评,实行监督的权利;

3. 有权参与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4. 发表低碳方面的优秀文章或在低碳生活实际行动中表现突出者,有享受奖励的权利;

5. 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 会员义务

6. 严格遵守本章程,服从协会统一安排,维护本协会团结和荣誉,不得以协会的名义谋取私人利益;

7. 遵循本协会章程,积极主动参与本协会各项活动,为本协会出谋划策;

第五章 会员组织和管理

第十六条违反校规校纪被学校警告或以上处分的会员,予以退会;会员需严格遵守本协会章程,对会员代表大会无故缺席3次或无故迟到5次者,予以退会处理;对无故不参加本协会的活动达5次者,予以退会;对违反本协会的章程、阻碍协会正常运作或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退会处理。对于退会处理的会员须超过理事会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对会员管理由各部长具体负责,对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会员,本协会理事会将对其严格处理,本协会理事会将会员的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

第十九条各部门可根据内部的实际情况制订管理条例,须报理事会批准。

第六章 经费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1、协会对外宣传工作所得的额外劳务费及企业赞助;

2、上级拨款和奖金;

3、各基金会支持的项目研究经费。

第二十一条 经费开支

1. 用于各种正常活动的支出及优秀会员的奖励;

2. 各项开支在50元以上的需经会长签名同意,200元以上(包括200元)的需由理事会全体成员通过。

第二十二条 经费管理

任何个人均必须持有效票据到会长处签名方可到秘书处报账,私自报账的当无效处理。

第七章 协会活动

第二十三条 开展低碳生活宣传活动,提高我校大学生低碳环保意识,在实际行动中带头做好,低碳生活。各组组长每年必须组织会员开展两次以上与低碳有关的活动,先提交一份计划报经理事会批准,活动后必须向理事会提交一份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每年的十月份举行一次工作总结报告大会,主要任务为:

1.听取上年度工作总结汇报;

2.审议下年度活动计划;

3.审议下年度财务支出汇报及下年度财务开支预算;

4.选举新的领导机构;

5.评选本协会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会员。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所修改的条款须经会员大会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原章程自本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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