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
零星机械台班签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台班签认流程,明确各类人员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的所有项目经理部及子分公司。
第三条 适用范围:合同金额50000元以下或在3元/㎡建筑平米以内零星机械台班签认。 土方开挖、机械回填土、场地平整等不适用此办法,采用专业分包合同形式签订。
第三章 零星机械台班管理
第四条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门填写材料运输《机械设备使用申请单》,经生产经理审核签字,项目经理审批后,交由物资主管(机械主管)进行机械设备租赁。
第五条 《机械设备使用申请单》,要注明机械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时间、计划使用台班数量、使用用途等。
第六条 物资主管(机械主管)根据《机械设备使用申请单》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机械设备招标或市场询价,选择设备状况较好,资质齐全,服务到位的供应商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第七条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应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签订。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机械台班使用部位,项目经理部必须提供收支对比及相关造价资料,严禁未签合同进场施工或签认台班数量及价款幅度超出合同额20%及以上,一经公司核实,金额在20000元以内,处罚5000 元;金额在20000元至50000元,处罚金额20000元,金额在50000元以上,处罚金额40000元。罚款金额分配方案由项目经理落实,其中项目经理不低于40%。
第八条 机械进场时,由项目经理部的安全部、工程管理部及物资部共同验收入场,并填写《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
第九条 现场机械使用由项目经理部的机械主管(材料主管)统一调配并在安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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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的指导下使用,具体工作部位及施工内容由生产经理确认。
第十条 机械设备使用后,由机械主管(若无机械主管由工长)和材料主管共同填写《机械台班签认单》,在24小时内与分包方签字确认,并经生产经理审核签字,项目经理审批后,交材料会计登记入账。
第十一条 未按要求时间办理《机械台班签认单》的,不准进行账务处理,发生费用由安排此项工作的机械使用部门的使用者承担。
第十二条 机械按月租赁时,如需停租应及时填写停租单,并注明停租日期。 第十三条 每月20日前材料会计与供应商核对台班,根据合同单价及实际用量出具机械结算单,并由材料主管审核后交项目经理审批,报送公司商务成本部审核,做到月结月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商务成本部负责解释及修订,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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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申请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计划进场日期 计划出场日期 备注 项目经理: 生产经理: 材料主管: 制表人:
制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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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台班签证单
出租单位: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机械名称 机械施工部位: 机械施工内容: 机械型号 台班单价 机械施工时间: 上午:时至时 下午: 时至 时 总计: 时(填大写数字) 工长/机械主管: 分包方: 生产经理: 项目经理:
备注:1.本单壹式叁份,出租方、机械主管、材料记账员各持壹份;
2.本单必须及时办理,最迟不得超过事后24小时,否则签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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