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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生工程问答

2023-10-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安徽省民生工程问答

什么是民生工程?

答:民生即为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问题。民生工程,是安徽为更有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集中精力和财力,促进最突出民生问题的解决。简而言之,就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民生工程主要解决那些问题?

答:2006年底,省委、省政府针对我省民生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矛盾进行深入分析,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提出实施民生工程。以民生工程为抓手,通过民生工程这一载体,运用工程化的措施、项目化的手段,加快解决部分群众“生活难”、“看病难”和“上学难”等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1、什么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的对象和标准?

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农村低保对象是持有我省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况,不列入保障范围:如家庭成员有使用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场所的,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而造成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等。 2012年,我省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提高10%,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2、农村“五保户”供养的对象和标准

答:农村“五保户”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居民。

2012年,我省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10%,由不低于1400元/年增加到不低于1540元/年,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3、什么是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救助的对象和标准?

答: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救助,着力提高城乡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的一项救助制度。贫困重度残疾人是指我省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待遇的、持有《残疾证》的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补助55元。 4、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引导城乡居民积极自愿参保,建立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

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 5、城乡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答:覆盖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筹资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l0个档次,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试点地区补助,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省财政和试点地区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0元。对于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6、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的对象、资金来源和参合程序?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目的是通过报销部分医药费用,让农民能看得起病、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新农合对象包括我省农村户口居民,失地农民、务工农民及虽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行政上独立的农、林、牧、渔场的农业工人和开发区、风景区的农民,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农村居民及农村户口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

新农合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按人缴纳参合资金(2012年每人每年缴纳50元);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12年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是240元)。

当地政府一般在10—12月收缴下一年度的参合资金。一般由乡镇政府派工作组与村干部进村入户收取,或在规定时间,由农民凭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缴纳并领取新农合就诊证(或就诊IC卡),农村五保户及民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资金,由当地民政部门代交。 7、参合农民如何看病、报销?

答:参合农民须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IC卡)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看门诊或住院。原则上,首先在县(市、区)内定点医院看门诊或住院。如须转诊到县(市、区)外的医院住院,应提前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便备案。

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当场减免相应部分的费用。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在医院新农合结报窗口按照规定

的比例和相关报销范围获得报销。凡是已经与省内省市级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开展“即时结报”(异地结算)的地方,都能实现“在哪里住院、就在哪里报销”,出院当时就拿到报销款。对于不能在医院即时结报的,出院后,请持《新农合就诊证》(或IC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出院小结、医院住院发票、住院每日清单等材料,回县新农合中心或乡镇报销。

患有慢性病(包括20种常见慢性病和9种特殊慢性病)的,可以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申请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慢性病就诊证。常见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半年或一年结报一次,补偿比例不低于40%。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比照同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政策,定期结报。 8、参合农民的补偿待遇?

答:参合农民住院就医费用,符合“安徽省新农合药品目录”和“新农合基金可予支付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按政策规定的比例予以报销。 医院等级不同,起付线和报销补偿比例也不同。乡镇卫生院等Ⅰ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100元,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5%;县城一级二级医院等Ⅱ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0%;城市一级二级医院等Ⅲ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5%;城市三级医院等Ⅳ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0%;被处罚的医院等Ⅴ类医院最低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大病保底补偿比例不低于40%。当年住院补偿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

鼓励参合病人在上级医院诊断明确后到下级医院住院诊治,多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起付线以下费用个人自付,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5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其可补偿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0%比例给予补偿,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级医院疾病住院补偿比例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在非定点或被暂停、取消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不予报销。对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枪伤、搏斗伤、在工厂作业时负伤等),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

9、什么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答: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由政府出资,对因病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贫困群体实施的专项救助制度。 10、城乡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病种?

答: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救助病种包括:(1)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2)对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必须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主要病种是: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急性心肌梗塞、需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精神分裂症、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重症慢性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病种等。

11、什么是农村危房改造和补助对象?

答:农村危房改造,是指从2011年开始,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在全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务院确定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全面启动我省

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试点范围内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

1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和农民筹资筹劳标准?

答: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的公益事业建设属于财政奖补范围,具体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村内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以及村民认为需要的其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应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按现行的投入渠道筹集资金,原则上不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来解决。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农民每年每人筹资不超过15元,农村劳动力每年每人筹劳不超过10个工日。中央根据地方工作开展情况和奖补资金情况,按规定比例兑付奖补资金。省、县(市、区)根据参与一事一议的农业人口数分别按年人均10元、年人均5元以上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

13、家电下乡的补助对象和补贴标准?

答:凡具有我省户口的农民和国有农林场职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并设补贴上限。

各类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补贴上限分别为:彩电455元,冰箱(含冰柜)325元,手机130元,洗衣机260元,空调(壁挂式空调325元,落地式空调520元),电脑455元,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52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95元,燃气热水器325元),电磁炉78元,微波炉130元,电动自行车260元。每户家庭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2台。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党的十七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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