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保证危重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提高抢救的成功
率,制定本制度。 2、
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能,急诊科、重症病
房及其他涉及危重病人处理的科室工作人员要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 3、
对急危重病人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开放急救绿色生命通道,
对病人的诊疗进入优先程序.危急生命情况时,不得因病人未交钱等各方面的原因拒绝或延缓对病人的紧急处置。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4、
急诊、各病区的抢救室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各科室配置的急救、
抢救设备金额物品要每日检查,确保完好。抢救药品要每日清点,确保所有抢救药品在保质期内,数量不足时随时补充. 5、
医务人员发现患者病情危重,第一发现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如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建立输液通道等,同时通知其他医务人员到现场协助抢救,医护人员接到患者家属呼救信息后或其他医务人员发出协助抢救的信息后,迅速到达现场。 6、
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夜
间值班医师向上级医师报告,由二线值班医师负责组织实施)。 7、
在抢救病人的同时,现场总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向家属告知患
者的危重情况,取得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并形成书面沟通记录。若家属不在现场,必须设法与家属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家
属。紧急情况时,患者病情加重,若无法与家属取得联系,为抢救患者生命,可在征得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同意后进行转院或有创诊疗措施.事后及时将诊疗情况向家属通报,并将通报的内容和家属的意见记录在病历上。 8、
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重复一遍,
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品、剂量,抢救时所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9、
现场总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具体的抢救实施办法及患
者的病情、抢救完毕,医生护士在6小时内据实补写各类医疗文书,特殊情况应该当场完成。医疗文书中涉及时间的应精确到分钟。
10、 抢救时,非医务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
11、 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了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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