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3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22-07-11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上海XXXX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MCMS-EHSMR-36

编 制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MCMS-EHSMR-36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3. 管理责任

3.1 应急管理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辨识、设置警示标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等事项。

3.2 有限空间作业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报批、作业前培训、作业监护等事项。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4.2 应急管理部应当根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制定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对公司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4.3 应急管理部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 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4.4 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有限空间作业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申办《危险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作业》,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

4.5 有限空间作业部门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

版本/修改状态:B/0 第1页 共3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MCMS-EHSMR-36

员及其安全职责。

4.6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4.7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4.8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4.9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4.10 有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4.11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4.12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4.13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4.14 公司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4.15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版本/修改状态:B/0 第2页 共3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MCMS-EHSMR-36

 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 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 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 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 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4.16 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4.17 应急管理部应当根据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18 公司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4.19 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5. 相关文件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记 录 名 称 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有限空间应急装备管理台账

记录编号 MCMS-EHSMR-36-01 MCMS-EHSMR-36-02 保存期(年) 长期 长期 归属部门 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 版本/修改状态:B/0 第3页 共3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