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R-JS-10 序号:2007-02-01-01
江都市都市公寓楼宇对讲系工程名称 统工程 扬州立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建设单位 司 设计/施 XXXX有限公司 工单位 地址 镇江解放北路301号4F 0511-5890681 地址 江都市龙川步行街 电话 地址 江都市龙川步行街 电话 按照合同(《江都市都市公寓楼宇对讲系统工程合同书》)和规范要求,XXXX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2月1日前完成了“江都市都市公寓楼宇对讲系统工程”内容的实 工 程概 况 施,系统实施结束后,设计/施工单位对系统进行了自检,认为工程实施及系统功能符合系统设计要求、工程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工程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设计/施工单位于系统试运行结束后向建设单位提请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双方主体组建的联合验收组于2007年2月1日对工程进行了全面验收,双方对系统各项设备进行了检查,并对联网型非可视访客对讲系统的运行状态和功能进行了检查测试。双方一致认为工程各项功能和性能指标达到设计、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资料齐全,竣工验收合格,同意系统交付使用。 系统具体验收项目和内容如下: 验(1) GB 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收(2) 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标 (3)《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准 分项名称 验收情况(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等) 验收结果 验收小组对访客对讲系统中单元的公共部分设备(对讲主机、电源、电控锁、闭门器)、每一户住宅的终端设备(对讲分机、楼层分线器及联网控制器)的安联网型非装及系统的整体运行情况、使用效果等均进行了检查测可视访客试,并核对了合同与现场设备型号的一致性。一致认为对讲系统 该系统已全部开通使用(包括公共部分设备及户内终端设备), 系统运行正常,功能达到合同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现场设备型号及数量与合同型号一致,验收合格。 合格 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设计/施工单位验收意见: 设计/施工单位项目部章: 设计/施工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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