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乡卫生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白塔乡卫生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加强医院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医院成立“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和办公室。
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由林忠敏、阮蔚菁、兰文明、姚丽琴、许家文组成,林忠敏任组长,院务公开监督办公室主任许家文兼任。
2.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职责。 2.1 负责对重大事项公开前的审核。
2.2 每季度安排一次院务公开检查,对院务公开各职能科室(部门)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在院务会议中通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2.3 检查职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 2.4 应用多种形式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每年在职代会上向职工代表报告院务公开的工作情况。
3.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职责。
3.1 做好院务公开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3.2 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和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3 负责院务公开的投诉接待,及时处理投诉问题,适时告知处理结果。
4.将“院务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和个人目标责任制考核。 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做到重大事项在职代会上公开,重要议案随时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并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院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医院将院务公开工作列入科室及负责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与奖惩任免挂钩。
白塔卫生院 二0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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