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行鉴定证明
***,女,汉族,党员,1977年12月6日出生,江苏**籍人士,身份证号码为:******************。
***,政治信仰明确,能够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家大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热爱集体,团结邻里,尊老爱幼,乐于助人,为人谦虚善良,富有爱心,待人接物诚信,处事低调,与人为善,表现优良。
特此证明。
仪征市刘集镇陈巷村居委会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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