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几点要求
近期,经过我们走访调查,发现有的街道存在大学生村官长时间借调帮助工作、长期不在岗等现象。从9月开始,我们将加强考勤,对村官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1、加强考勤制度。前期,区委组织部制定了考勤表,各街道要制定专人据实填写,并由大学生村官本人签字确认。考勤表每月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每月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村(社区)党组织每月初要将上月大学生村官考勤表在村(社区)务公开栏中张贴公布,大学生村官须坚持每天记录《工作日志》,每月向街道党工委书面汇报1次工作情况。年终“双述双评”时,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将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特别是在岗情况纳入述评内容。
2、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长期借用大学生村官帮助日常工作。各街道党工委要定期抽查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每季度抽查人数不少于在岗大学生村官的30%。区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各街道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无故脱岗、不按规定程序借调工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年度在村(社区)出勤率达不到85%,或连续旷工10天和全年累计旷工20天的大学生村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研究生时,不能享受大学生村官的优惠政策。大学生村官未经区委组织部同意,随意被抽调到其他部门的,一经发现,按照旷工处理。
3、深化帮带措施。各街道要注重对大学生村官的结对帮带,切实落实由街道领导、街道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帮带联系人的“3带1”联系培养制度,细化帮带措施,明确帮带责任。帮带人要随时掌握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生活状况,积极进行工作指导,
开展心理疏导,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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