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美容门诊部设置标准评分表
审 核 标 准 一、医疗机构门头牌匾 1、医疗机构名称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名称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更改。 2、医疗机构门头牌匾、对外宣传名称、类别与诊疗科目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项目一致。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少于3个科目(有手术室的应设置麻醉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化验室、手术室。 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3、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2张,牙科综合治疗椅2张,观察床2张。 三、房屋 1、※门诊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诊室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4、医疗机构干净整洁,有保洁措施,有专人负责。 5、有通讯、供电、取暖、上下流动水等基本设施。 四、设备 1、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消毒柜、吸引器、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电凝器、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超声波治疗仪、消毒柜、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2、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必备急救药品。 3、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审查办法 分值 评分标准 扣 分 理 由 实地查看 其中篡改医疗机构名称的不得分,其5分 他任何一项与标准不符扣1分。 现场查看科室设置、设备及人员执业证、职称证并提问。 (1)1、2项为否决项。 (2)各项无相关人20分 员的一个室扣5分。 查建筑面积平面图; 现场查看。 (1)1、2项为否决项 房屋布局不合15分 (2)理的一处扣2分 (3)4、5项一项不符合的扣3分 现场查看设备使用情况及清洁保养。 根据开设诊疗科目情况配置医疗设10分 备,设备少一项扣1分。 1
医学美容门诊部设置标准评分表
审 核 标 准 五、人员 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同一专业执业满5年以上。 2、※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本专业主治以上的医师。 3、※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和1名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4、※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5、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 6、卫生技术人员衣帽整洁、佩戴工作胸牌。 7、在医疗机构内醒目位置进行医务人员公示。 六、门诊部管理 1、※制定符合本医疗机构实际的核心制度、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2、加强质控管理。 (1)制定医疗、安全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2)建立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受理工作机制。公示投诉电话,并指派专人负责处置医疗纠纷投诉。 (3)医疗机构有符合国家规范格式的病历、处方、工作日志及其他医疗文书。 3、培训情况:加强业务人员岗前技术培训,要有培训计划和考核记录。 4、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门诊部安全管理制度,有专职人员负责。 5、规范收费:在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对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公示。 审查办法 (1)现场查看人员仪表、公示情况。 (2)查看有关人员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3)查看在岗人员花名册。 分值 评 分 标 准 扣 分 理 由 20分 (1)1-4项为否决项。 (2)5项有1人不符合扣5分。 (4)6、7项有1人不符合扣2分。 1、查阅资料。 2、抽查相关专业的医师和护士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及现场实际操作等知识考核。 3、现场查看。 10分 1项为否决项。 2、3、4、5项少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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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美容门诊部设置标准评分表 七、院感管理 (一)供应室 1. *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清洗、消毒、打包、灭菌、发放工作流程符合规范;工作区的天花板、墙壁应无缝隙,不落尘;地面与墙面踢脚及所有阴角应为弧形设计;电源插座应为防水安全型;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腐蚀;地漏应采用防返溢式,污水应集中至医院污水处理。(或与二级以上医院签订代消协议)。 2. 供应室面积不低于80-120平米,建筑布局应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各区应相对独立,物品可经传递窗在不同区域间传递。去污区和清洁区设缓冲间,应≥3平方米,配备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3.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接受市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培训,消毒员接受消毒隔离培训并取得压力容器上岗证。 4.基本设备配置齐全。(1)去污区配置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冲洗、超声及酶洗、漂洗、终末漂洗)、各种管腔清洗刷、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机、水处理设备、洗眼装置、清洗用品。(2)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应配置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带光源放大镜、压力气枪。(3)灭菌设1.查阅资料 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低温灭菌设备(需要时)无菌物品存放架(柜)、无2.现场查看。 菌物品运送工具及相应监测设备等。(4)一次性无菌物品库房及去污区应配置空气消毒器。(5)根据工作岗位不同,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去污区应配置护目镜/面罩、防水围裙、专用鞋、乳胶手套;无菌物品存放区配置防烫手套)。(6)医用清洗剂、包装材料、润滑剂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9633的标准,具备相应第三方检测报告和说明书。(7)灭菌蒸汽用水:应为软水和纯化水。(8)洗涤用水:应有冷热自来水、软水、纯化水。 (二)手术室 1.手术室布局、分区合理;手术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相关科室工作经验,清洁消毒设施及流程满足工作需要。 2. 新建手术室经监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 手术人员无菌操作规范,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可复用器械在规范处置后使用。 4. 消毒药械、一次性物品资质符合要求。 5. 手卫生设施齐全,工作人员规范执行手卫生。 6. 医疗废物规范分类、暂存、处置规范,资料按要求保存。
(一)1项为否决项;2/3项一项不合格扣3分,4项20分 不合格扣4分。 (二)1/2/3/4/5 /6项一项不合格扣1分。 3
备注:※此符号为否决项。得分85(含85分)以上为“合格”, 85以下为“不合格”。 医疗机构名称: 得分: 评估意见:
1、继续加强业务人员岗前技术培训,如急救技能培训,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法律法规;2、配置足量的急救设备,除颤仪、供氧设备等;
3、医疗机构要有符合国家规范格式的病历、处方、工作日志及其他医疗文书。 结 论:
基本达到医疗美容门诊部设置标准,请依据以上评估意见,尽快整改完善,将整改方案报市卫健委。
被评单位陪检人签字: 评估专家: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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