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人员管理规定
1、 出差人员必须每天(最多两天),向部门经理汇报一次工作,超过两天不汇报者,处罚20元/次作为活动公积金(时间以到达目的地为准)
2、 出差人员必须提前填写出“外出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于人事部。
3、 出差人员必须每天写工作日志,简要记录当天工作情况,没有记录者公司不报销当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贴等)
4、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三天内填写好费用报销单,同时上交工作日志,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超时公司不予报销。
5、 出差人员上班时间必须开机,不开机处罚50元/次作为活动公积金。
6、 出差人员报销,不允许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
7、 出差人员生活费25元/人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再补助。
8、 出差人员车票由公司购买,如需乘坐的士、公交车等交通工具需请示部门负责人。
9、 出差人员去工地回来时先到仓库交接工具,待仓库人员签名后交到财务部。
圣杰实业有限公司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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