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发》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商:
一、 工程地点: 二、 工程面积:(见预算清单)
三、 工程造价:大写 元
小写 元(详见预算清单)。 四、工程完工期限:本工程期限自
日至
年 月
年
合计 天
月
五、付款方式:乙方进入施工前3天,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60%,
计 元,作为筹备材料款。工程骏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40%。
六、甲方责任:甲方按约定及时兑现乙方工程款,不误施工,负责水、电路三通。
七、乙方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严格按图 纸施工,保证按时完成工程施工,施工期间若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 自己承担,一切费用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施工责任:工程全部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起90天内出现
任何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费用自理(注:自然灾害,人 为因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的除外)。
九、本工程乙方承包后盈亏自负,若有增加工程双方面议。 十、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讼。
十一、违约责任: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更新签订补充协 议,若有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并进行 相应的补尝。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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