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组织督促所管辖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职责,及员工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工作。
3、 参加所管辖部门的安全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工作。
4、 负责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产品设计、工艺、检查、图纸文件的质量标准;对公司用于监视测量装置的有效性和产品放行的质量标准安全负责。
5、 参加所管辖部门的火灾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预案演练工作。
6、负责监督管辖部门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治安保卫、车辆、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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