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院教师的执教能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学院决定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培训与跟踪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等方式,对教师加强系统培养,使其进一步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教师教学组织、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我院教师的整体执教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实施范围
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新入职的教师,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和40岁以上的教师。
三、实施项目
(一)入职培训与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项目
本项目旨在加强对新入职的青年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先进教育理念,使其熟悉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以及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和素质;对青年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技能进行实际训练,培养其利用信息技术获取、交流、处理、应用教学信息的能力。
项目培训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二)举办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
本项目旨在通过学院层面培训,使教师在同行教师的指导下接受课堂教学的规范训练,帮助其客观了解自身在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方法,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培训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层面:对整个拟授课课程的整体把握(课程定位、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模式与考试考核方案等)、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及课堂管控等。
2、各系组织教师的试讲环节,试讲后现场进行公开评议,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并明确给出试讲是否通过的结论。
3.要求新上岗教师作为辅导教师跟班听课学习。
4、要求所有教师在9-10月期间,听评课不少于2次。
项目培训由学院集中和各系分散组织实施。
(三)实施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项目
通过导师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跟踪指导,帮助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教风学风和敬业精神,培养其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能力、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能力、教学组织和评价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学生沟通交往能力等。
1、学院为每位青年教师选派导师。每位导师指导1名青年教师。
2、导师根据其拟承担的教学任务,提出对课程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安排其在上课前认真备课;每学期听本人指导的青年教师讲课不少于6学时,审核青年教师备课教案不少于6次,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组织本人指导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进行不少于2次公开示范课(每次2学时)并积极反馈交流,提出改进意见。
3、青年教师听导师及其同行教师的课不少于10学时,虚心学习体会其他教师的先进教学方法与经验。
四、组织考核
1、学院组织教学考核,教学副院长、教学督导、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导师、教研室同行教师代表讨论评议,打分确定考核结果的方式,对教师本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参加评议教师不少于5人(不含被考核教师);考核结果分优秀(平均分90以上)、合格(平均分60—90之间)、不合格(平均分60以下)三种,由学院存档。
2、学院在10月将对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进行督查。考核不过关则进入教学帮扶行列,并报送教务处;半年后再次考核不过关,则根据教务处安排待岗半年,第3次考核不过关,则调离教学岗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系室主任为成员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教学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工作
根据学校的政策制度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制定教师培养工作规划,合理安排教师和指导教师的工作任务,对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进行强化培养和重点指导,尤其是学院的教学帮扶对象。
结合学院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各系安排落实到位,做到“工作到位、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切实将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作为学校、学院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学校、学院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学院投入经费用于支持“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鼓励各系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四)加强过程检查,做好项目考核,形成长效机制
学院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对本学院的各个工作项目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进行考核总结,发现不足并改进完善,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并整理汇总,形成教师培养成长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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