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124号)等规定,x单位(法人代表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单位(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代表本单位全权履行相应的工程勘察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因勘察方面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授权。
授权人(本人签名):
职称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本人签名):
职称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注册师类别及注册证书号:
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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