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作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承担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第二条:产品交付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安装调试、报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交验货方式:点交;
第三条: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30天内发货进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因电力、天气、运输中断等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产品的外观、颜色、规格型号、配臵签约时注明,按合同签约时约定执行生产;
质量标准:按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或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期限:依合同自设备安装完毕之日起,在甲方正确操作、正常维护、保养和按照规程要点使用时,质保期机械系统为12个月,电器系统为6个月,易损件(电动机制动轮、钢丝绳、胶块等)除外;因甲方不按上述要求引起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由于正常损耗造成的损坏不在质保范围;
4.2.4 向甲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安装及调试
5.1 安装及调试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5.2 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指定联络人员: 指定联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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