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鉴于:
1、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就湖南双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鹰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约定;
2、双方共同持有湖南枫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雅公司”)100%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枫雅公司49%的股份,乙方持有枫雅公司51%的股份;
3、枫雅公司投资开发的清政园小区项目,基本完成60%左右的开发工作量,目前正处于建设、预售阶段;
4、双方已经就终止合作事宜进行多回合协商,已经达成基本一致,现双方一致同意本着诚信、公平、友好的原则,终止双方的合作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审慎商议后,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双鹰公司的股权及后续事宜
1、双方一致同意双鹰公司的股权转让严格按照双方__年__月__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2、关于甲方用双鹰公司的名下资产抵押贷款的事宜,在双方__年__月__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有关约定的基础上,双方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办理。
第二条关于枫雅公司股权的转让事宜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持有的枫雅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股权状让的有关工商登记手续,确保将其持有的枫雅公司49%的股权转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自然人、法人)的名下。
第三条关于枫雅公司的往来帐务事宜
双方一致同意在枫雅公司的财务人员出具的财务资料上,由双方审核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关于清政园小区项目的结算事宜。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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