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社全力推进规范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同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一:今年春季,综合工作部(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彭在办理牧业有限公司执照年审工作时,由于疏忽造成延期,被工商部门处罚,考虑到当时合作社并没有明文规定该项工作为其所管,事后,彭主动请求处罚并提交工作检讨,合作社综合考虑决定对其处以x元罚款。
二:肉鸡放养部经理王在今秋具体的放养活动中对出现的基础()质量问题未能客观分析和及时上报并作出有效处理,给合作社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另在对本溪市场的具体业务过程中,质量意识淡薄,客户把关不严,政策宣讲不力,甚至造成关云峰的跑鸡现象发生,鉴于事后认错态度良好,两项错误合二为一处以1500元罚款。
特此通报
专业合作社
x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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