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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合同

2021-01-05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 正常运行,签署本维护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对象

  工程名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二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

  2、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5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

  3、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4、对乙方指出的消防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作出批复。在此审批过程中由于甲方耽误时间过长,消防系统或器材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5、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2、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3、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承担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价值50元以下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

  4、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并接受其监督。

  5、在保养过程中如遇到消防系统或器材维修费用超过50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对重大消防隐患及时书面报告甲方。

  6、对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及消防隐患、整改方案的批复及时组织实施,由于乙方耽误时间过长,消防系统或器材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月日止。

  第五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叁仟伍佰圆整 ( 3500.00 元)。

  付款方式:本合同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在乙方办好《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证》交给甲方3天内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 、 消火栓系统

  1、 手动启动电动消防泵,并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试验;

  2、测试管网水压,检查管网、消火栓头有无漏水现象;消防水带,水枪配置是否完整;指示灯,破碎按钮、报警线路是否完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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