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虎爪村30号楼房第一层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期从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1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再租用可优先考虑,如乙方租不到5年,押金¥1300元归甲方所有。
二、租金每月人民币壹仟叁佰元(即¥1300元)每月租金在30日前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合同生效之日起交给甲方人民币1300元(1300元只是房租,不包括税收或其他费用)。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水表电表齐备,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注:水费2.5元/方,电表号:5014034265,电费两个月交一次,单月份交费)。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损坏设施,如损坏照价赔偿,不得随意安装(室内灯光、开关要对房屋进行任何改动或者装修,必须通知甲方,有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需按时交租给甲方,不得拖欠,如拖欠一个月不交,合同取消,押金归甲方所有(不可以合租,或分租、转租)。
六、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只供乙方合法经营住宿之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房屋不能用作生产用途,只可以做店面)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一切意外,以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责。
八、注意防火安全、卫生清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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