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设备电气部分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并参加消防安全监控系统的值班工作,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时间
有效时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结速。
第二条 :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
第三条 1.电气范围:甲方阳逻分发中心所有配电设备
工作内容;甲方所有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调试、突发故障维修、设备改造等工作和消防安全监控系统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 :乙方任务
乙方维修人员,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内合同。
乙方因派人员工作人员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有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乙方接到甲方出现故障的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维修。按照接到通知时间,应急事故,乙方必须2小时内到达现场;普通维修,乙方可在4到8小时内到达现场。
乙方接到通知,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外聘维修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费用在当月的维修维护费中扣出。
乙方维修不收取工时费
乙方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维护计划,并告知甲方,在没有甲方报道维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一个月提供一次维护保养服务。
乙方应确保对消防安全监控室进行24小时监管和对配电设备的主要参数的日常抄表
,并按规定和程序正确处理所有异常情况
乙方从事甲方委托的所有值班、保养、维修业务均需要保留记录备查
因乙方未尽到合理巡查或保养义务,则甲方电气设备隐患引发事故或消防设备在事故中发生后无法正常工作而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 :甲方义务
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甲方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设备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甲方有权督查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
甲方承担委托设备在维修协议期内的各种改造费用
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维修、保养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进行日常督查和月度考核(详见附件:《电气维保、消防值班岗位KPI》忠告、表彰、处理、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文件,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
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罚或辞退乙方不称职的员工,乙方不得无故拒绝。
第五条:合同费用
本合同总价864000元/年(含税),费用包括乙方涉及到的劳务费、管理费、工具费、所有税费、各种保险、安全费用、技能和职业资格证审验费用、食宿费、加班费、车费、劳保及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费用(详见“报价单”)
第六条 :费用支付方法
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劳务费,计 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手续按照双方规定执行(每季度终了,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季度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有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及不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均有过失,则安过失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如甲方支付不及时,从逾期之日起,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不能及时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甲方将从费用中扣罚所采用的措施费用。
如因违约等事宜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达标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 法定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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