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塞拉利昂从事的合作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所在国:塞拉利昂
二. 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就在塞拉利昂的当地的项目乙方与甲方进行独家合作,即:甲方全权负责在塞拉利昂进行市场及项目开发的活动,并按乙方能力,授权相应项目给乙方,乙方负责执行项目。除有另外的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塞拉利昂进行开拓市场、项目开发及相应的经济贸易活。 “乙方”收到塞拉利昂任何客户有关“项目、产品等”的咨询,均应交给甲方。
三. 双方分工
根据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双方同意共享并及时沟通项目信息,共同努力作好各方面工作。甲方重点作好塞拉利昂相关政府、关系人的工作;乙方重点作好乙方内部各项目单位组织和协调工作,尤其是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 保密
双方同意此合作协议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双方的合作意向。
五. 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随时沟通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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