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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

2021-07-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出口贸易货物运输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货运业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职责

  1.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海运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关信息。

  2.甲方应根据出口货运委托书的要求,填制内容正确、完善、真实的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装船舶或船公司则应在委托书上注明。

  3.乙方应对甲方的出口货运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根据甲方要求的装箱,效期及备货情况进行配船,并及时将配船舱回单交甲方以便安排有关事宜。

  4.甲方负责按时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资料及相应的配合(资料:收货人全称、地址、电话、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毛重、净重、立方数、目的港、单价、总价、海关编码、核销单、报关委托书等,以便我司做单证用)甲方须提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提供资料等迟延原因而导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资料,须出具书面更改单,在船开航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变更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中国台湾基隆海运费:usd230/20’ 上海至工厂内陆运价为:rmb1870/20’。

  二、费用与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结算当月海运费及有关费用。

  (1)付款放单 (2)备用金 (3)转帐 (4)汇票

  2.甲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海运费及有关费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货物、提单和有关单据,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船开航后第二天,直接将电放提单传真给贵司。并在35天内,在甲方结清货款的前提下,将核销单退给乙方。

  三、其它条款

  1.出口货运委托书是协议的组成部分,是本协议分期执行协议标的的要约与承诺。  2.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如遇国家颁布价格和船公司运价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作好相应调整。

  3.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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