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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工承包合同

2024-02-14 来源:客趣旅游网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木工工种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天工程南侧(以天津市汉沽区四季花苑总平面图为准) 施工内容: 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泥工所有工作

  二、劳务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天津市汉沽区楼(以业主与自力四队实施的合同为准)

  三、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承包方式: 包清工

  (1)乙方自理的材料和器具包括: 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砂浆搅拌机、铁锹、泥桶、铁抹了、木抹子 、锄头、风镐(自行租赁)、三级配电箱以后出箱电缆、灯架、灯管、塑料皮管、水泵

  (2)甲方所提供材料及用具:塔吊(塔吊司机的工资由甲方支付)、职工的安全帽、商品混凝土、汽车泵、养护供水、砂子、水泥、石子 、外加剂、泡沫板、钢管搭设的操作台、物料提升机(有操作证的操作司机由乙方自配并由乙方支付其工资)

  2、乙方的施工内容包括单位工程施工图、变更文件、会审记要(含二次结构及附属工程)以内所属工种的施工(承包范围内原则上不存在点工,其它事宜另议):施工员所报砼使用数量及标号的核查、汽车泵进场后的支脚铺垫、配备泵车的放料人员、模板的湿润及模板接缝的检查、混凝土的浇筑、土建部分及附属工程的砌体砌筑、按要求对新浇砼的养护、施工缝的毛化处理及清理、漏浆及撒落砼的清理及合理利用、按配合比进行砂浆调制、配合试验员取样、若试验员不在现场时的试块制作(砼试块、砂浆试块)、冬期施工时的草席铺盖(草席转移、按指定位置整齐堆放)、由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及必要的文明标化施工义务、部分场外运输(运距200m 内)、场内运输、场内二次搬运和落手清工作、门窗过梁(现浇、预制)砼浇筑及养护、工程结束后清理周围材料按要求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到位。

  四、工期要求

  按照项目部下达的进度计划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1)承包方按照公司项目部的的可行性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因乙方人力、物力、财力不济导致工期延误处以500~1000元每天的罚款。

  (2)承包人必须按项目总工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项目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项目总工提出的措施改进,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并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采取的改进措施和实施细则如下:

  a、高于市场价(技工按200元每天、普工按100元每天)组织人员进行进行点工作业,发生款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b、分出部分工作量由其它班组作业(划出的工程的单价为乙方承包价的1.1倍),产生的款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当乙方进场的劳动力不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时,甲方将下达追加劳动力的书面通知,在下达追加劳动力书面通知后的10个日历天内若乙方不能按要求组织工人进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处以已完成泥工工程量总价20%的罚款。

  (4)乙方进场的自理材料数量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因乙方所进场材料不能满足施工进度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对乙方罚款1000元人民币,工期延误一周后(含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已完成本泥工工程量总价15%的罚款。

  (5)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5%以上;

  b、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因天气、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c、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当地行业标准的优良工程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行业标准施工,不得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砼质量问题(竖向构件的空洞、大面积(超过0.6㎡的蜂窝麻面),若造成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依照施工程序及行业标准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关责任(包括误工费用、管理罚款、检测费用、业主罚款)。

  (2) 施工过程承包方相关施工人员应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所使用的各相关材料的标号及使用范围(特别是有地下室的工程),仔细核对施工员上报砼的标号。施工中不得因对设计要求不熟悉而出现重大错误,若因承包方相关人员没有熟悉图纸的设计要求造成的所有施工损失的80%均由承包方负责。

  (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操作,混凝土的施工宜参考项目部的混凝土施工方案进行,确保结构实体的绝对安全。

  六、安全要求

  1、承包方所有雇用的工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承包方不得雇用童工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新工人进场后承包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工人的花名册,将所有雇用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一份附上其本人的正规照片3张交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处。

  4、承包方雇用的人员中途退场或完工退场后的3天内须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员。

  5、施工作业过程中承包方的管理人员(带班人员)必须全程监督工人戴好安全帽,在安排劳动任务时应考虑职工的安全(例如:不安排年龄偏大或身体不好的工人从事高空作业或劳动强度大的作业);

  6、承包方应按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做好生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为了职工的安全和休息,项目部统一安排食堂和住宿。所有住宿人员必须在工地食堂就餐,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热得快及煤油灶、煤气灶。如发现者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元,对承包人每次罚款50元。宿舍内每天清扫,保持清洁。墙上不得乱涂乱画,发现一次罚款整个宿舍每人一次10元,承包人罚款100元。严禁不上班家属和学龄前儿童进入工地。一律不安排家属宿舍。班组在职工放假后,认真清扫宿舍移交项目部。

  八、合同价款

  木工工程承包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泥工工程量以各单位工程的建筑施工图,参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的面积乘以1.03的系数计算。)

  九、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①每名职工每月发放生活费800元(进场满30

  天后发放),乙方的班组长负责据实编制现场从业职工花名册,经项目部核实后直接发放到每位职工手上。 ②乙方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乙方所完成产值的80%(含已发放的职工生活费),余款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时付清。③中间退场职工(含现场上班不满30天的临时工)的工资由乙方自理。

  十、双方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措施

  1、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成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项目部备案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押右手拇指指印 后生效。

  发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承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住所(以身份证为准): 住所(以身份证为准):

  有效身份证号码: 有效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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