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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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21:28
辽宁省于2010年实行了一项干警培养改革试点,以改革招考与培养方式。这项计划通过教育入学考试与公结合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优先录取人员至院校进行定向培养。录取人员报考时即已定向至具体单位,毕业后需在县(市)级以下基层机关服务规定年限后方能交流。该计划设专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及硕士研究生教育四个层次,均学制两年(含半年实习期)。
2010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干警共679人。系统招录6人,包含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3人与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3人;系统招录49人,其中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9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29人、蒙汉双语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人;系统招录500人,涵盖专科教育6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400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40人;司法系统招录124人,均为专科教育。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职位仅定向招录了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包括“四个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及选派或辽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2010年当年服务者。这些定向招录职位不接受其他人员报考。
对于具体的职位与计划、培养院校与专业设置、培养模式与报考要求等详细信息,请参阅招考(招生)职位表。
为加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决定从2008年起开展干警招录培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机关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委等12部委《关于印发〈2010年干警招录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省在2009年试点的基础上,深入推进2010年的试点工作,2010年辽宁省干警招录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