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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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恩格斯的著作《法学家的社会主义》中,他针对奥地利资产阶级法学家安东.门格尔的《十足劳动收入权的历史探讨》进行了深刻的批判。门格尔试图从法哲学的角度解读社会主义,将法学改造视为社会变革的关键,然而恩格斯揭示了其本质的错误。门格尔认为历史动力源于法律观念,恩格斯反驳说,历史唯物主义才是基础,马克思的理论指出阶级关系决定了法的观点,而非法学观念本身。门格尔提出的十足劳动收入权、生存权和劳动权被恩格斯逐一剖析,指出这些权利不如无产阶级平等要求重要。恩格斯强调,马克思并未提出十足劳动收入权,无产阶级理论并非建立在资产阶级法学的权利基础上,而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
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起初借鉴了法学思维方式,但其“权利基础”与资产阶级截然不同。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无法充分反映工人阶级的愿望。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帮助工人阶级认清现实,强调法律、政治等观念都源于经济生活。社会主义者虽不接受门格尔的法权体系,但并不排斥提出法权要求,这是阶级斗争的必要手段。每个阶级在纲领中都会以法权形式表达利益,但具体内容会随着国家特点和社会发展而变化,适应于各自的历史阶段。因此,社会主义政党在纲领中需要提出并调整无产阶级的法权要求,以适应斗争的需要和历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