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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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通常情况下,购房订金不应该直接支付给中介公司,而应交还给售房者,或者先行委托中介公司转交给售房者。订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履行以及解除的保证,具体金额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支付订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则无权请求返还该笔款项;反之,若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