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子,我可以以租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8:59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2:11

法律主观:

租房可以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者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向单位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或收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之后提取时,只需提供《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就可以了。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