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5:3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40
有可能会被禁言一段时间,情节严重的还会封号,但也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来判定。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都是通过网络快速传播,因此,广大的网名也能够在网络上实时快速的了解当今发生的一些重大的事件。同时,网络也允许网名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对事件进行评论。
因此,无论是主打新闻的平台,还是众人关注的直播平台、视频平台,他们也都开始注重网民在其该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及相关评论。一方面是响应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其平台的声誉及其发展。
针对平台,各大网络平台公司也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条约,对于在平台中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最低的会给予你的账号进行禁言,禁言一般会在一天以上,严重的在一周甚至1个月以上,再或者直接封号处理。
还有更严重,若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该平台会直接上报*的网络*,届时,*会对你进行调查,一经确认,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当然,具体的处理情况还需要根据每个平台处罚条款而定。
因此,当我们在网络上进行评论一些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记住要遵守国家法律,不要恶意去评论一些事,应该文明上网,遵纪守法,营造一个良好的上网环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40
一般情况下可能有以下后果:评论被删除、账号扣分、账号被封停。更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犯罪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骂人一时爽,但把朋友圈当情绪的“出气筒”时,也得注意“度”。情绪上来了,骂人的字啪啪啪打一通,很容易就超过了言论自由的范围,侵犯到他人的名誉。
除了侮辱他人,非法打广告卖东西也是可能被处罚的。比如美瞳、*眼镜这些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应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是不能售卖的。
除了侮辱他人,非法打广告卖东西也是可能被处罚的。比如美瞳、*眼镜这些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应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是不能售卖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40
看违规的情节,情节严重,会被定位一般侮辱,情节严重会被定侮辱罪
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如果你的评论被转发了,也是很危险的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或*。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对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构成*的两个要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分别予以了明确。
根据解释,“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或“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即可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同时规定:“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41
在新浪微博发表违规评论有可能违反。如今新浪微博实行发言实名制,传播了违规信息有可能被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公共国的公民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并不代表可以在网上胡言乱语,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实行言论自由的权利。
在qq微信等封闭的社交软件发表违规言论没什么事,但是有可能被人举报,最好还是不要。
既然你自己知道是违规言论,为什么还要发表呢?何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42
会被删除,然后用一定量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