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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少将的住房有何规定?

2025-01-27 来源:客趣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不过部队住房不是按军衔,是按职务,少将的话一般都是军职,住房面积标准一般都是200多平米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三十九条 军官住房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保障制度。军官按照规定住用公寓住房或者购买自有住房,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和优惠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不过部队住房不是按军衔,是按职务,少将的话一般都是军职,住房面积标准一般都是200多平米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三十九条 军官住房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保障制度。军官按照规定住用公寓住房或者购买自有住房,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和优惠待遇。

第3种观点: 按照职级进行分配,军官:正军职180平方米,副军职165平方米,正师职120平方米,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副团职80平方米,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而文职干部根据专业技术水平又可分为:专业技术1、2级180平方米,专业技术3级165平方米,专业技术4、5级120平方米,专业技术6级、高级专业技术7级105平方米,专业技术8级、中级专业技术7级90平方米,专业技术9级80平方米,专业技术10、11级70平方米,专业技术12、13、14级60平方米。军队的住房政策,与国家主导型的政策是同向而行,具有统一性。此次军队的安置住房,严格规范建筑形式、建筑层数和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技术指标,进一步增强户型兼容性和住用稳定性,提升军人住房保障满意度。优化安置住房的同时,与军队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对标,凸显的按待遇等级享受住房保障,也进一步拓展优化了军衔制靴子落地的改革成效。新规《通知》明确,按照建筑面积,也就是现在市场上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接轨,明确了安置住房面积标准。一是突出了市场化。可以说是“明码标价”的面积比例,各个级别,各类人员的住房面积,都是与市场住房面积对标,相对应的也体现了安置住房今后的市场价。以往我们的认知中,住宅楼层少、限高度,其是得房率就高了。此次军队的安置住房面积标准,比如110平的实际得房率,已经是相当不错的。二是突出规范化。统建房的资金筹措,主要通过收缴个人购房款,同时加大军民融合力度,积极探索民政服务管理用房代建、市政配套建设管理社会化等新模式。而新规《通知》之后,军队安置住房,与市场接轨,大方向是采用规范化的方法,通过招标、由开发商进行投标、然后建设,最后在严格限价的基础上对符合标准的对象出售,实际上更加透明的凸显安置住房的相关组织程序。法律依据:《关于明确军队安置住房面积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军官:正军职180平方米,副军职165平方米,正师职120平方米,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副团职80平方米,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文职干部:专业技术1、2级180平方米,专业技术3级165平方米,专业技术4、5级120平方米,专业技术6级、高级专业技术7级105平方米,专业技术8级、中级专业技术7级90平方米,专业技术9级80平方米,专业技术10、11级70平方米,专业技术12、13、14级60平方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不过部队住房不是按军衔,是按职务,少将的话一般都是军职,住房面积标准一般都是200多平米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三十九条 军官住房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保障制度。军官按照规定住用公寓住房或者购买自有住房,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和优惠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不过部队住房不是按军衔,是按职务,少将的话一般都是军职,住房面积标准一般都是200多平米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三十九条 军官住房实行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的保障制度。军官按照规定住用公寓住房或者购买自有住房,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和优惠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现在部队已经取消福利分房。军官住房分为两类,一类叫做经济适用性住房。主要是分给营以上军官,按照军官级别不同享受不同的住房标准,个人要掏很大一笔钱,当然比地方商品房要便宜得多,产权归个人。2、第二类叫做军官公寓,主要是分给家在住地营以下军官,属于周转房的性质,产权不归个人,军官调动、转业或者提升并享受经济适用性住房后,原来住的军官公寓必须上交,分配给别人使用。另外,不是所有军官都能分到住房,军官能否分到住房还要看单位的大小和经费的多少。3、总的来讲,越是单位规模大,经费多,而且自己有闲置土地能盖房的单位,军官分房越容易,反之,有的单位就算军官相对比较高也分不到房子,按规定军官只能享受一套住房。一旦军官提升,享受住房的面积增加了,一个办法是交旧房分新房,另一个办法是货币补偿,按增加的面积拿一部分钱了事。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面积标准》 各职级军人公寓住房面积标准为:营职以下54~72平方米/户,团职72~92平方米/户,师职92~120平方米/户,军职150~190平方米/户,大军区职210~260平方米/户。另外,新《标准》确定,服役17~21年和服役22年以上的高级士官,公寓住房标准分别享受营、团职待遇。士官家属临时来队住房,人数比例由原来的6人周转一套改为5人周转一套,面积标准为35~4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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